按照沧州市纠风办、沧州市教育局《2007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切实加强我校行风建设,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着力解决学校教育的突出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风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解决教育乱收费等问题为重点,以民主评议为手段,有效地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强化学校行风建设,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按上级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月廷
副组长:刘宗茂
成员:钱卫军、顾新立、宋学涛、郭树发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树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智同志任副主任。
三、评议内容
学校按上级要求,确定以下评议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
2、规范收费行为情况。
3、创建规范收费达标校活动。
4、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5、转变作风,为学生为群众服务情况。
6、学校招生工作。
7、承诺践诺和校务公开情况。
8、治理商务贿赂预防职业犯罪情况。
四、方法步骤
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
1、动员部署。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评议工作。
2、自查自纠。学校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行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对照评议内容,深入开展学校内部的自查自纠。
3、在2006年基础上,继续从学生家长中选聘11名代表做为行风监督员,参加学校行风的评议工作。
4、征求意见建设。学校评议办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调研、网站、评议意见箱、举报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征求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二)评议实施阶段(10月1日至12月1日)
1、问题整改。学校对照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解决存在问题,建章立制,建立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重点评议。要针对学校教育收费、校务公开、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评议工作。
3、暗访督导。学校评议办要组织评议代表对学校行风建设情况要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如果发现存在问题,要做好指导评议工作,了解学校的整改效果,形成督导情况报告,并作为学校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查办案件。学校要组织力量查处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报请上级纪委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5、问卷测评与汇总。学校要按照市纠风办和市教育局要求,根据学校情况,认真做好问卷测评与汇总工作 。
(三)总结阶段(12月2日至12月31日)
报送材料。学校认真开展总结,将一年来开展评议的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方案、评议工作报告情况、整改报告、评议工作总结,与10月2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上报教育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崛起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措施,必须抓好落实。学校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指导学校的行风评议工作。学校要真正负起责任,把评议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周密安排,统筹兼顾,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加强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的领导,找准学校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科室,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一些操作性强的量化管理指标。要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集中解决一些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服务于社会。
二00七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