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一中学教师申报高、中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积分表
申报人: 申报职称: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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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得分 |
基础
条件 |
学历 |
硕士研究生 3分;本科(有学位)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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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每年1分。本部教师在分校工作者在总分基础上每学期再加0.5分, 最高3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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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
表现 |
个人荣誉 |
任现职以来国家级(政府)4分;省级(政府)3分;省厅、市政府级2分;市局级1分。(不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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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
任现职以来合格2分,优秀3分(和上一项不累加);优秀每增加一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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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识水平与业务能力 |
部门负责人 |
任现职以来年级部主任每年1.5分;年级部副主任每年0.8分;备课组长每年0.7分;教研组长每年0.4分。(本项5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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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分 值 计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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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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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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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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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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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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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5 |
2 |
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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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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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此两项中得分最高一项记分,每增加一次加A×1/3,限最高分4分;若为同一事件,只记最高等第;只限学校派出的教师参赛获奖(A为获奖等第或名次所对应的分值,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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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课、说课、教学设计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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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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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 |
1 |
1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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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最高一人次记分,每增加一人次加A×1/3,限最高分4分。(含国家批准的数、理、化、生、信息技术竞赛及体育个人比赛项目;语、英竞赛降档记分,限最高分2分;若几人辅导或训练取平均分;必须是亲自辅导或训练的学生,须一并出示获奖证书和其他有效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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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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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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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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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团体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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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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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4-6名次依次加1.6、1.3、1分,取最高一次记分,每增加一次加A×1/3,限最高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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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论著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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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高级别的一篇(部)记分,每增加一篇(部)国家级加1分,省级加0.5分,合写取平均分(限在正式报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练习册、论文集、“豆腐块”等不得记分;限最高分4分;鉴定标准按市人事局有关标准,每篇论文字数要求800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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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课题 |
主持人4分 |
主持人3分 |
主持人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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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加分;排名前5名的成员记分为主持人的1/2,其他成员为1/3;须一并出示结题证书和其他有效证件;取此项中得分最高一项记分,每增加一人次加A×1/3,限最高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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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
高考科目为任现职以来周课时数的平均值×1.5;非高考科目为任现职以来周课时数的平均值。(限周一至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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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
任现职以来:全勤:为6分;病事假:实际出勤天数/应该出勤天数后,再乘以6。(一年按9个月270天计算,特殊情况按学校请假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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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业绩 |
任现职以来高考全市平均分第一8分(送一个普通班再加0.5分,两个及以上再加1分);每多一次送毕业班加2分(送一个普通班再加0.5分,两个及以上再加1分);连续送毕业班每届2分;高二接班加1分(若某学科从高二开课,高二接班不加分)。(普通班界定自2005级开始)
班主任每年0.7分(普通班每年再加0.5分);任现职以来班级量化每学期前25%名各加0.5分。(普通班界定自2005级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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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 以上各项除“基础条件”外,均自任现职以来计算。
2、 以上量化积分占80%,按如下办法折算:最高分记为80分,其余教师得分=(实得分÷最高分)×80。
3、 师德和工作态度占20%,打分人员为中学高级教师、中层及以上干部。
4、 以上各项积分均自任现职以来到积分当年的9月1日止。均按周年计算。
5、 证书及论文审定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有争议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6、 解释权在考核领导小组。本办法自2013年4月23日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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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一中学干部职员申报高、中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积分表
申报人: 申报职称: 年 月 日
项目 |
内 容 |
得分 |
学历 |
硕士研究生3分;本科(有学位)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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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每年1分。本部职员在分校工作者在总分基础上每学期再加0.5分, 总分3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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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荣誉 |
任现职以来国家级(政府)4分;省级(政府)3分;省厅、市政府级2分;市局级1分。(不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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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
任现职以来合格2分,优秀3分(和上一项不累加);优秀每增加一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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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任现职以来主任每年1分,副主任每年0.8分。(本项5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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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论著 |
国 家 级2分 |
省 级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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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高级别的一篇(部)记分,每增加一篇(部)国家级加1分,省级加0.5分,合写取平均分(限在正式报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练习册、论文集、“豆腐块”等不得记分;限最高分4分;鉴定标准按市人事局有关标准,每篇论文字数要求800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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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
任现职以来兼课为超工作量16分,正常上班为满工作量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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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
任现职以来:全勤:为6分;病事假:实际出勤天数/应该出勤天数后,再乘以6(一年按9个月270天计算,特殊情况按学校请假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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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以上各项除“基础条件”外,均自任现职以来计算。
2、 以上量化计分占80%,按如下办法折算:最高分记为80分,其余教师得分=(实得分÷最高分)×80。
3、 师德和工作态度占20%,打分人员为中学高级教师、中层及以上干部。
4、 以上各项积分均自任现职以来到积分当年的9月1日止。均按周年计算。
5、 证书及论文审定由考核小组负责,有争议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6、 解释权在考核领导小组。本办法自2013年4 月23日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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