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一中学教学处工作职责
(2015年11月25日修订)
教学处是负责学校教学计划管理、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辅用书管理、教学档案管理以及教学创新实践研究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校长及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各年级部、备课组及教师个人实施的教学活动具有引领、评价和服务三种功能。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协助校长办公室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
3.负责组织编制并审定各备课组教学计划并督导执行。
4.负责校历、课表的编排、发布及运行中的调控,保证全校教学有序进行。
5.负责年级部之间师资力量的宏观调控及教学实施过程中师资的调配。
6.负责起始年级学生编班、文理科分班及优秀学生班级流动管理。
7.负责指导、管理和考核各学科组集体备课、教案书写、教师上课、听课、辅导、检测、作业批改、考后分析、教学总结等教学常规活动。
8.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境界和业务素养。
9.对全校教学质量负责,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10.负责组织、指导与高校自主招生相关的辅导、竞赛和联络工作。
11.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各种教学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12.积极组织进行校本课程、分层次教学、私人订制式学习、高效课堂、翻转课堂、微课、云技术、互联网+等的教学实践与创新。
13.负责各备课组教辅资料的征订管理工作。
14.负责各种教学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与管理工作。
15.负责全校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指导及学分管理。
16.协助办公室做好教师的招聘、量化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
1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