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一中学班级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推进我校教学现代化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为各班装备了多媒体及闭路电视等电教设施,为保证设备完好使之有效地发挥作用,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对各班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定以下规定:
一、教室中配备的各种电教设备器材只用于本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使用,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人不可挪作他用,不得随意修改系统和各项设置,不得随意安装软件和拆卸机器。
二、各班的电教设施由班主任管理,钥匙由班主任推选班级电教员保管。班主任要督促学生做好电教设施的防水、防尘等工作,机柜外要清洁干净,不可堆放杂物,机柜内要定期清洁。
三、教师在使用电教设施辅助教学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电教设备后,由班级电教员填写《电教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教育技术中心检查处理。
四、漏电保护器一旦跳闸,切不可自行合闭,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关闭电源,并及时通知教育技术中心处理。
五、对各班配备的多媒体设施器材,教育技术中心将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列入班级量化评比中。
六、对于损坏班级多媒体设备的,班主任必须追查原因,填写报修单由教育技术中心教师检查认定损坏性质和程度,凡属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坏,均要赔偿。如属人为破坏,能追查到具体人的由损坏者赔偿,不能确定的由班级赔偿。对于故意破坏学校设施的学生,其本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
七、学期结束前,班主任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将钥匙交教育技术中心。
教育技术中心
200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