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中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条例
为创建一个温馨、舒适、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配合学生宿舍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实施,特制定《沧州一种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一、内务:
1、被子叠成方块状,双叠口向外,每床只可放1—2条被子;被子和枕头要分别放在床的两头,床上除了被子和枕头不准摆放其它物品。
2、床面平整,床单要铺平,并盖住褥子及床垫,不得下垂。
3、个人卫生用品(如毛巾、香皂、洗漱用品等)及餐具、水杯等要一律放在洗脸盆内,并将洗脸盆一律整齐放在床下;暖水瓶一律放在桌子下面摆齐,不准在窗台、桌子上面摆放任何物品。
4、每个住宿同学在宿舍内只允许摆放2双鞋(一双拖鞋、一双换用鞋),并鞋跟朝外整齐放在自己的床下的鞋架上。
5、1、2、3号学生宿舍楼无独立卫生间的宿舍,可在临窗处的两床之间靠近窗户拉一根晾衣绳(要将绳子拉紧),将衣物用晾衣架撑好后整齐挂在晾衣绳上;带独立卫生间的宿舍一律挂在卫生间内的晾衣杆上。
6、1号学生宿舍楼住宿的同学,除规定允许在外摆放的物品,其它物品(如书籍、换洗衣物等)一律放到自己的壁橱内;2、3号学生宿舍楼住宿的同学,将规定摆放外的物品一律放到自己的行李箱内,并将行李箱整齐放到宿舍内的一张空床上,无空床的宿舍要将行李箱统一、整齐的放到宿舍内的一个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地方,书籍一律整齐有序的放在床头的书架上。
7、不准在墙上乱贴乱画,不准钉钉子,不准粘挂钩,原有挂钩、张贴物要一律清除。
二、卫生:
1、各宿舍住宿同学每天应配合值日同学搞好宿舍内卫生,值日同学有权要求本宿舍其他住宿同学做好个人内务卫生。
2、值日同学每天上午、下午封楼前应将宿舍打扫干净。做到地面、墙壁、桌子、窗台、床下、宿舍门等处无污渍、杂物、垃圾,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乱拉乱挂现象,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3、2、3号学生宿舍楼有独立卫生间的宿舍,应保持卫生间内地面、墙壁、座便器、洗脸盆等处洁净,无污渍、无杂物、无垃圾,卫生间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宿舍门上无污渍、脚印、球印等,宿舍内务卫生死角。
5、要及时倾倒垃圾,垃圾篓内的垃圾不能超过垃圾篓的2/3。
6、宿舍内卫生用具一律放到卫生间、水房或宿舍门后,摆放整齐。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管理处
二00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