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献县通过“三抓”,扎实推进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实现了正风肃纪新常态。
抓监督,规范自身行为。县纪委严格执行《纪委委员监督质询办法》,对委局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工作和重大案情,及时向县纪委委员进行通报,纪委委员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质询,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开展社会评议活动,评议内容包括: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履职情况、机关作风、机关效能以及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道德人品、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履职情况、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社会评议监督。
抓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纪律管理办法、机关便民措施等制度规范;充分利用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网络举报等平台,随时发现和掌握党员干部“庸懒散奢”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办;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办事程序,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认真接待前来办事或来电、来访的干部或群众,并且从接待到办结必须一管到底。
抓考评,强化责任追究。县纪委制定了《献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纪检监察系统对创新工作实行奖励制度的办法》等制度,并对全部在岗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建档,逐一签订岗位责任书,严格执行考核奖惩追究机制。(沧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