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一中学“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校根据市委要求,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市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聚焦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认真整改、严肃问责、标本兼治,集中开展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使我校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明显向善向好,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活动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我校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协调,各党支部、各科室、各年级部参加,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学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
(二)充分依靠群众。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征求群众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从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格依规依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不折不扣落实,使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策意识、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依规依法办事。
(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加强教育、严格管理,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宽严相济,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把推动建立“三不腐”长效机制贯穿始终。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
(二)重点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下4类问题:
1.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挪用问题;教师违规接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等问题。
2.处事不公问题。重点整治在贫困生补助、教师招聘、招生工作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3.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不够、关心群众生活不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工作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
4. 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整治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问题。
四、方法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动员部署、学习讨论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使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迫切需要,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学校发展的有力保障,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交流、谈话函询等形式,运用党内政治生活解决存在的微腐败问题。组织引导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正视问题、把握机会、主动整改。要列出微腐败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对于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于消极应付、拒不纠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大查处力度。设立举报箱(学校门口)、公布举报电话(2130714,2130705)和电子信箱(czyizhong@163.com),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加大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保持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责任追究。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走过场的,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党委、各党支部、各科室、各年级部的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既查主体责任,又查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加强经常性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规矩教育,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学校党委、各党支部、各科室、各年级部要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发挥政治功能,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有问题、犯错误的同志,以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为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纠偏纠错,及时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六)健全制度机制。着眼长远长效,坚持纠建并举,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建立健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监管办法,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落实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真公开、全公开、长公开。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初)。召开沧州市第一中学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月初至6月)。采取召开领导班子和各支部专题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7月至9月)。对专项整治中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集中查处。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0月至11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归纳提炼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隐患,进一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沧州市第一中学“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研究,持续督导,强力推进。各科室要明确分管领导、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深度融合、统筹推进。要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既要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又要注意保护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区分问题性质,支持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三)加强督导检查。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建立定期报告、举报登记、明察暗访、查否复查等制度,加强对各党支部、各科室、各年级部落实责任、自查自纠、问题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把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学校纪委巡察工作范围,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