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让清理行动落地生根
—— 二论河北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
“不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方法步骤和措施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有序推进,要达到消除顽疾、解决问题之目的,就必须采取得力措施、抓住“关键动作”。只有聚焦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症施治,才能使督导问责和各项清理落到实处,确保取得扎实成果。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谋划推进。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问题、拉出清单。按照实施方案,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决思想大讨论查找的问题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一项一项梳理,拉出问题清单,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真正把需要解决的问题找准找实。分析原因、对症施治。“穷理必穷其源”,对查找出的问题分门别类,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措施。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工作重点,不搞一刀切、大呼隆,真正做到以点带面、统筹推进。把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结合起来,把阶段性成效与长期整治统一起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持以制度为标尺全面清理。法规制度是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深入开展自查。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逐条掌握核心要义,真正搞清楚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出现的问题违反了哪个制度、哪项规定,应当如何解决、如何纠正。要坚持从严从实,在规定的时限内把应该解决的问题找出来,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进行逐项清理。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具体规定,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逐项清理,不放过任何一个单位,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和疑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修和扫除。做到立行立改。对一些相关法规制度比较完善,又能够马上解决、立即纠正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比如懒政怠政、不在状态,违规用人、违规配车用车问题,相关法规制度早有明文规定,中央三令五申,必须下决心纠正,决不能搞下不为例。
坚持以问责为手段倒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言出法随”,省委把问责作为第一项任务,正是抓住了要害、击中了命门。问党委(党组)主体之责。看执行中央和省委政策是不是打折扣、搞变通,有没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不是失之于宽松软,有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上重要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看开展专项行动是不是真抓真管,所在地方和单位有没有长期得不到解决而群众又反应强烈的问题。有失职渎职的,就要严肃追究责任,该约谈的约谈,该处分的处分,该调离的调离。问纪委(纪检组)监督之责。纪委(纪检组)作为专门的执纪监督机构,理应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严明的纪律管住大多数、惩治极少数。如果不能履职尽责,“笼子”之外搞特殊,甚至对一些涉嫌违纪人员打掩护、搞隐瞒,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问违规违纪人员直接之责。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执行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抓手,一把尺子量到底,对那些顶风违规违纪者严肃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分清问题性质,把握处置标准,区分时间节点,对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出现的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严格执纪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强化治本。改革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举措、是推动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破”字上做文章。坚持革故鼎新,对一些已经过时、不太管用的法规制度进行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打破已经不相适应的条条框框的约束。在“立”字上下功夫。坚持破立并举,进一步深化改革,把相关的法规制度立起来,形成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在土地、城建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在管钱、管事、管人等重点环节,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把制度“笼子”扎紧扎牢。在“新”字上求突破。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来谋划推动工作,在细化制度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用好新招数,破解旧难题,逐步形成管用、实用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