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实现热烈、简洁、节约办校庆的目标,做好校庆总结及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部门及时把发放剩余物品于10月4日上班时上交校庆办;
2、把校友、友好单位及个人捐赠物品,钱款清单于10月4日上班时上交校庆办;
3、把各种音像资料、宣传文章于10月4日上班时上交校庆办;
4、把直接参与校庆的人员名单电子版(特约嘉宾、特约单位、校庆办各组服务人员、演职员、志愿者等)于10月4日上班时上交校庆办;
5、把各种开支明细账原始票据于10月4日上班时上交校庆办;
6、其他你认为应该上交的都于10月4日上班时上交校庆办。
校庆办
2013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