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防疫

沧州市一中烹调加工制度

日期:2007-10-24 08:22点击数:4757次
 

一、烹调加工的食品要精细,做到色、香、味俱全,适合学生食用。

二、食品加工要熟透,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摄氏70度。

三、加工的成品存放做到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四、加工的设备、设施要运转正常,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五、要由配料操作台,配料容器,食用具要专具专用、分类存放。

六、保持加工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擦拭、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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