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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一中学教学和办公用电子设备及耗材报修制度

日期:2008-01-03 09:13点击数:5794次

沧州市第一中学教学和办公用电子设备及耗材报修制度

 

随着我校计算机等电子设备不断增加,维护任务也更加繁重,为确保学校各处室、办公室、各班级的计算机等电子设备能正常运行,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保障,特制定以下报修制度:

 

一、报修范围:报修的设备为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的教学或办公用电子设备及耗材。


二、报修程序:教学和办公用电子设备出现异常时,不得强行再用,要由设备负责人向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维修请求并填写报修单,在报修单上写明报修人、报修时间、故障现象等。教育技术中心将尽快安排教师维修并将维修情况记录在案。维修教师首先判定损坏原因及程度,能修好的不予更新。如果确属无法修复需要添加或更新设备、配件、耗材的,耗材类由教育技术中心直接添加或更换,其他设备或配件损坏需要购置的,由设备的负责人填写《沧州市第一中学经费支出审批表》,经学校有关领导审批后交教育技术中心购置更换。损坏的设备交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处理。

 

三、服务承诺:

1. 教育技术中心的教师在接到报修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并予以维修。

2. 设备损坏严重问题较大的,在接到报修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要给以答复并联系相关公司维修。

 

 报修电话:3510938  3516922

因恶意破坏学校电子设施或因利用计算机浏览不健康的网页或玩电脑游戏等情况引起的故障须由设备的管理者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才予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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