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纪检

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干部调整交流期间严禁迎来送往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7-01-23 20:34点击数:9438次

沧州一中纪委关于落实

市纪委关于干部调整交流期间严禁迎来送往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年级部:

        学校纪委要求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年级部负责人及时传达本通知精

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并指定专人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校纪检监察

室。

       联系人 刘欣湄 电话 2130714 邮箱 czyzjw365999@163.com

2017年1月23日

 

中共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干部调整交流期间严禁迎来送往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
        近期,随着市、县、乡三级换届工作稳步推进,干部陆续公示到位,干部调整相对频繁,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面比较大,为确保换届纪律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干部调整交流期间迎来送往。干部调整期间,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得借干部调整之机,组织或参与“践行宴”、“接风宴”等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吃喝宴请活动;不得组织人员欢送、迎接,搞层层陪同;不得相互之间馈赠、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得搞任何形式的庆贺活动。
        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各级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换届纪律“9个严禁”和节日期间“11个严禁”的有关规定,以上率下,自觉倡导节俭、清廉、正气的干部交接良好风气;涉及调整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负组织培养和信任,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得严于律己、令行禁止,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把监督检查干部调整期间迎来送往情况与执行换届纪律“9个严禁”、遵守节日期间“11个严禁”结合起来,与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严肃查处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借干部调整之机搞迎来送往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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