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

尊重学生家长公约

日期:2007-10-22 11:46点击数:5908次

  

.老师要礼貌接待家长。做到热情、有礼、大方、得体。老师要向学生家长主动耐心介绍学校情况。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老师要全面客观地向学生家长介绍学生情况。对学生的优点、取得的进步要充分肯定,同时用恰当语言指出学生今后努力的方向。

.不指责、不命令学生家长,不作学生家长的“老师”。老师要全面了解学生家长的意见和看法。对学生家长某些不配合的言行,尤其要冷静对待,言行要得体。

.受到学生家长误解,老师要耐心解释,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为今后相互配合教育学生创造良好条件。

.不强令学生家长限时到校。老师有必要请学生家长来学校协助开展工作,要用商量的语气讲清此行的必要性。

.老师家访要预约。学校积极鼓励老师家访,家访谈话要主题明确,时间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

.老师要适时接听学生家长的电话,并及时回复,不能拒绝学生家长电话联系。

.使用礼貌用语,如“请”、“谢谢”、“不客气”、“欢迎”、“对不起”、“上午好”、“劳驾”、“再见”等。忌用“必须”、“一定”、“早该”等词语。

.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异常馈赠。不利用老师身份向学生家长推销商品或要求学生家长为个人办私事。

 

沧州市第一中学

00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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