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事物中的一件,因为二的九次方才大于400。比如,英国人用‘i’代表‘我’而仅会两个声音的人可能要用abbababba代表‘我’这个概念。一般人每发一个声音大约需要消耗四分之一秒的时间。比较两者就会看出,仅会两个声音的人,不但表达得慢,而且还费力气。在表达‘我’这个概念的时候,英国人使用四分之一秒的时间,而仅会两个声音的人使用了二又四分之一秒。如果两个人总以这样的比例生活一辈子,他们一生中所享受到的所有信息将是它的反比9:1。赵元任曾经比较用英语和汉语背诵乘法口诀的速度,汉语使用了30秒,而英语使用了45秒。思维实际上是一种心里说的过程,如果在说话时表达得快,那么,思维的速度也应该跟着快。 汉语必定战胜英语的根据还不在这里,关键是要解决人类目前所面临的知识爆炸问题。我们知道,目前的英语单词包括各种生物名称及专利发明的新术语已经超过了数百万,如果考虑到英语中有一些可以推导和联想的成份;比如前、后缀和复合词等,它所需要记忆的基本单词也有一百万个。而所有这些单词在汉语中都可以用四千个汉字来表达。语言学家们对于英语单词的要求是:一个受过教育的英语使用者应该掌握五万到二十五万单词。 如果把中文和英文的猪肉pork、羊肉mutton、牛肉beef、猪油lard、羊油suet和牛油talon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的话就发现,英语中所有的联体词都是一个与其中任何一个分解词毫无关联的新符号,而它们却构成了英语词汇的主体,英语中几百万的单词就是这样来的。而上述中文名词的构成是多么简单而富有逻辑。而英语缺少抽象思维和概括,用不着具体的地方具体了。 又比如,汉语说吹笛子,拉小提琴,弹钢琴,英语是 play flute, play violin, play piano。哪种语言对上述演奏表达得更具体形象生动呢? 英语不该概括的时候使用了概括。 汉语能够将英语中联体词汇分解的功能,非常有用,它使所需要记忆的词汇大大地减少;不仅如此,它还能够将词汇在人们头脑中的位置整理得清清楚楚。达尔文主义的诞生就是建立在林奈的双名法的基础之上的,这种方法使得各种印象在脑子中由原来的平面,变成立体的。比如,在林奈以前,人们给所有的生物一个名字,结果,由于种类太多,同一种生物可能有两种名字,而另外的生物,可能没有名字。林奈则将所有的生物先分类,并且给出一个类名,然后在类名的下面放一个词,两者组成双名法的名字。这样不但清晰,而且大大的减少了需要记忆的符号;比如原来有一万个名字,现在分成一百个类,又在每类中分成一百种,我们所需要记忆的仅仅是一百个类名和一百个种名,共二百个,而不是原来的一万个。随着知识爆炸的问题逐渐恶化,人类就有必要将其他的术语也仿照这个方法改造,而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按照汉语的结构进行改革。而原因还是在于发音种类的数量。 这个现象最先是德国的莱布尼兹体会到的,他认为汉语是自亚里士多得以来,西方世界梦寐以求的组义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