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中“最美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展示我校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崇高的师德风貌,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弘扬正能量,在全校掀起“树榜样、学先进、找差距”的热潮,特制定沧州一中“最美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与意义
在我校教育教学发展的进程中,有这样一大批教师——他们普通平凡,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没有彪炳史册的壮举,他们不奢繁华,不慕虚荣,但他们长期坚守在我校教学的第一线,视事业如生命,把全部身心都奉献给了自己挚爱的教育事业和亲爱的学生。他们,以校为家,热爱学生,教技精湛,默默奉献,执着守信。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教师的责任和担当,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精神内涵,展示了新时期最美一中教师的良好形象。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展示一中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大力宣传一线教师的感人事迹,集聚沧州一中教育教学发展的正能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开展最美教师的推介评选活动。
二、评选范围
全校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言行。
(二)忠诚教育事业,全心热爱学生。以校为家,爱生如子,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既教书又育人。
(三)立足教改前沿,教学业务精湛。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灵活,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承担示范课任务。
(四)踏实努力肯干,工作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学校各次考试中名列前茅,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广泛认可。
(五)参加教研活动,研究成果丰硕。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潜心研究,发表教学科研及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或主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产生重大影响。
(六)参与教学评比,获得较高奖项。积极参加各类教学评比活动,能够名列前茅,赢得较高荣誉。
(七)积极培养新人,指导成效显著。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使之快速成长。
(八)有爱心精通管理,班主任工作突出。有班级管理特色,能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形成正确的集体舆论,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同时能逐步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
(九)教育教学过程中有其他突出、感人的事迹,是教职工公认的学习榜样。
注:以上评选标准中最美教师必须具备第一条,二至九条中某方面比较突出即可。
三、评选程序
沧州一中最美教师每学期评选两次,分别在期中和期末。期中由备课组长推选,备课组长在本组内选出一位最美教师报到教学处,并将最美教师的推荐词浓缩在200字以内交到教学处。期末结合学生评议,每班最佳教师默认为期末最美教师。
沧州一中教学处
201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