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量化标准
纪律:
(一)校园纪律
1、 上学时间不佩带校徽,不按要求时间(升旗、集体集会)穿校服,每人次扣1分;
2、 出入校门口不下车、校园内骑车、滑车者每人次扣1分;
3、 校内打扑克,教学楼内进行体育活动,前校园内玩羽毛球、篮、足、排球每人次扣1分,将篮、足、排球带入教学楼每人次扣2分;
4、 课外活动或午休时间在校内追逐打闹,闲逛、闲聊,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者每人次扣1分;
5、 自行车不按指定位置存放、不挂车牌每人次扣1分,校外放自行车每人次扣2分;
6、 校门口50米内或隔栏杆买东西每人次扣2分;
7、 进迪厅、歌舞厅、游戏厅、网吧每人次扣5分;
8、 上学迟到每人次扣1分,跳墙头、栏杆入校每人次扣5分;
9、 校内使用手机每人次抠5分。(并没收)
10、打架、骂街、吸烟、喝酒、考试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除给予纪律处分外,扣除班级量化5—10分;
11、进老师办公室不喊报告,回答老师问题不起立,直呼老师姓名等不礼貌者每人次扣1分,拒绝老师或值班人员的批评、劝阻,顶撞、谎骗老师每人次扣2分;
12、在课活体育课、实验课、音美课或升旗、课间操等教室无人时间,不关灯、电扇及门窗每次扣1分;在班级内逗留者每人次扣1分;
13、损坏公物,在桌椅、墙壁等处刻画,除按规定赔偿外,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另扣2—5分;
14、折花、摘果、破坏树木、践踏草坪者扣2分;
15、男同学留长发、中分头,染发、烫发、佩带饰物者每人次扣2分;
16、女同学染发、烫发、穿高跟鞋、化装、佩带饰物者每人次扣2分;
17、夏天在校园、教室等其它公共场所,穿无袖背心、超短裤、薄透露衣服、超短裙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服装、拖鞋,每人次扣2分;
18、校园内吃零食者扣1分;(可以在班内吃,不许在校门口小吃店就餐)
(二)自习纪律
1、 早晚自习迟到者扣1分,拒绝报姓名、谎报姓名者每人次扣2分;
2、 不遵守早晚自习纪律酌情扣2分
⑴自习课随意下位走动、出教室但无老师假条者扣1分;
⑵自习课说笑、吃零食、看课外书者扣1分;
⑶晚自习后教室不关灯、不锁门每次扣2分;
⑷自习课整体不肃静扣5分;
(三)、升旗纪律
1、 升旗不穿校服每人次扣1分;
2、 升旗时态度不严肃(说笑、站姿不正)每人次扣1分;
3、 升旗不听口令、队伍不整齐、整体不严肃扣5分;
4、 无故不参加升旗每人次扣1分;
5、 升旗规定时间内不到操场每人次扣1分。
(四)、考试纪律
考试作弊视情节轻重除给予本人纪律处分外,扣班级量化5——10分;
说明:学生严重违纪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者,每人次扣除班级量化8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每人次扣除班级量化10分;学期内本班学生无违法及严重违纪现象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