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
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系统“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已进入第三阶段,即“确定工作目标及着重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阶段。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便于日后活动管理,市政府活动领导小组决定,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范目标责任书样式。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谋划,确定2012年工作目标及着重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并逐项进行细化、量化,形成《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附件1);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制定个人《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附件2),确定2012年要干成的大事要事以及重点目标任务,特别是省、市有明确要求的重大事项,并逐项明确工作进度;各部门、各单位及主要领导《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由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市政府活动办公室存档备查,并报电子版。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其他班子成员、各科室以及每位工作人员,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目标责任书》,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二、制定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动态跟踪台账。各部门、各单位及主要领导要制定《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动态跟踪台账》(附件3、4),逐项登记重点工作内容、逐月填写完成情况,每月25日前及时以纸质版、电子版形式上报市政府活动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在机关内部也要设立相应台账,逐月填写张榜公布。
三、《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动态跟踪台账将作为市政府全年督查考核的重要依据,将通过沧州政务网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按要求及时上报。
四、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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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