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宪法日
2014年10月,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明确彰显了党和政府依宪治国的坚定决心,同时也标志着中国高度法制化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60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沧州市第一中学 学生处宣
201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