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校成立100周年。为全面、真实记录我校近百年的发展历程,生动展示我校悠久的办学历史和取得的办学成就,学校决定开展一些小型校庆活动,为学校百年校庆做准备。为此学校办公室现面向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教师和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有关资料和实物,并欢迎大家撰写有关文章。欢迎大家捐赠、借用。
一、 征集内容:
1、学校各个办学时期使用过的校名标牌、印章、校标、校旗、校徽、证章、校服等标志性实物或照片。
2、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及重要外宾来校指导工作、参观、视察、访问时的照片、音像资料、题词、手迹等,有关领导及国内外友人的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3、历届校领导、教职员工和校友出席、参加国内外召开的各种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形成的文稿、证书、纪念品和照片、音像资料等;在我校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照片、音像资料等。
4、我校集体和师生员工个人获得市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奖杯、奖状、奖章、荣誉证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5、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校报、学报等各类文字出版物,画册,历届毕业生的纪念册等),我校教职工主编、撰写的教材、专著、译著等。
6、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模型、仪器设备类实物、办公用品(桌椅、电铃、钟、锦旗、信封、信纸、公文袋、打字机、油印机等)等物品的实物或照片。
7、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等,学生证、借书证、记分册、成绩单、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校内使用的票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
8、学校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通讯录、纪念品等。
9、 反映或记载学校、校友、师生员工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刊、报刊、录音、录像等)。
10、各个时期中央及省市重要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
11、其他有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二、 征集方式
欢迎提供以上史料的原件,对捐赠有重要价值的史料者,学校将发给捐赠证书;如本人需保存原件者,可由学校制作复制品后退还原件,并发给证书。
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维明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