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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贵仁: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日期:2010-02-28 20:04作者:changshuqing文章来源:河北基础教育资源网点击数:4236次
人民网教育频道北京2月28日电(记者 李婧)国新办2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袁贵仁]:行政化管理倾向有两个方面,一条是政府对学校管理的行政化倾向,另外一条是学校内部管理的行政化倾向。这两个方面是两个不同的角度。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我们在文本中设计了要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因为我们现在强调转变政府的职能,明确政府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形成不同的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这首先要把责任划分,哪些是政府的、哪些是学校的,来推进学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政府来说,需要做什么,我们在文本中特别强调,要改变目前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模式。改用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正确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对学校来说,行政管理是必要的,但不必要的干预是不必要的。这是我们从政府如何更好地管理学校来考虑。从学校内部说,也有行政管理的问题,看到有的媒体上在说学校的行政管理倾向,我想这主要是高等学校更突出一些,我们在文本中提出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这是我们的基本制度。

  [袁贵仁]:同时我们要发挥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还提出了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我们还特别强调,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建设,还要注意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这些都是要减少、淡化学校的行政化管理色彩,同时又要加强和完善管理。我们在大学的管理中还提出要加强章程建设,实行依法治校。章程里要明确各个方面群体的权利和应负的责任。我们强调通过章程建设,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我们还提出鼓励和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学校的决策咨询,帮助学校更好地依法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应当说,这些方面都有所考虑,但这个事情像我刚才所说,要随着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随着适合学校特点的制度和政策的健全来逐步推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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