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全文共12条,着重对集团公司所属邮政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提名考察任免工作做出详细规定。《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和人力资源部门协同合作。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要从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落实“两个责任”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求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提名,并规定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一般应当异地交流任职;在提名考察程序上,细化了有关各方的职责分工和具体操作环节。
《办法》的出台,将为推动邮政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供实实在在的制度支撑,为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发挥重要作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
• 黑龙江:引导纪检干部养成在监督下做好工作的习惯2015-11-21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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