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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1-08 14:22作者:校纪委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047次

沧州一中纪委

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年级部:

      中办、国办,教育部、省纪检委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明确提出,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地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学校纪委要求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年级部负责人自行下载本通知及有关文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并指定专人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刘欣湄 电话 2130714  邮箱  czyzjw365999@163.com

                                                                                        2016年1月8日

中办、国办印发

《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关心群众工作,特别是要摸清困难群众数量和需求,统筹各方面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和送温暖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冬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贫困地区、受灾地区,落实好中央扶贫惠民政策,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组织好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空巢老人等的走访慰问,确保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安排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

  二、做好重要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要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稳定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市场运行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围绕节令食品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节日期间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管理,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中国特色节日氛围。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继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强化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的监管,坚决抵制低俗。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倡导文明旅游,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四、认真组织春运工作,服务好人民群众节日出行。要加强春运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好春运工作各项任务,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的作用,合理调配各类运力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为旅客提供便捷化购票渠道,继续为学生、务工人员搞好团体票预订等服务。强化春运安保工作,抓好安全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和供暖用电、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报,做好应急协调联动工作。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等问题源头防范,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针对“两抢一盗”、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行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强化涉恐要素基础排查管控,加强应急防范处置,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做好口岸卫生和动植物检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国门安全。

  六、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七、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八、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健全应急协调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细化应急预案,保证服务质量,对懒作为、不作为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来源:新华社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
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电[2015]5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在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中办国办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扎实开展“送温暖”活动,精准细致做好困难师生帮扶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摸清困难师生数量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助困和走访慰问活动,真情实意帮助困难师生,特别是灾区师生、因公牺牲(伤残)教师及遗属等特殊困难群体。各级领导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扑下身子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了解实际情况、倾听师生意见建议。要落实好教师待遇政策,细致务实开展好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加强与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春运工作,为学生返乡及节后返校提供便捷的票务服务。安排好留校师生特别是内地民族班留校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学习生活,改善节日伙食,确保食品供应充足、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后勤保障,特别是做好雨雪冰冻强降温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保障学校冬季供暖。

  二、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防灾避灾工作,保障师生安全。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教育工作特点,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要加强重点场所区域排查。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领域检查。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发生煤气中毒,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要认真排查节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自查制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积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防疫部门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在校饮水安全,严防肠道传染病发生。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及时提示校车驾驶人员谨慎安全行车,不违章不超载,保证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违章车辆。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要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要加强防灾避灾工作。对学校周边灾害风险隐患,特别是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提醒师生避让,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做好防灾避灾应急预案。要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安全教育。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

  三、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文明新风。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师生心中。要引导师生在假期返乡期间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文明旅游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等主题鲜明、贴近群众的假期活动,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四、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节俭廉洁过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营造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五、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节假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六、强化工作落实,抓好监督检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教育部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中心对节假日期间的监督举报情况进行专项汇总,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教育部

2015年12月29日

省纪委办公厅发出通知

要求2016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

日前,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6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现就加强“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纪律约束,严防问题反弹。元旦春节,是纠正“四风”的重要节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主动作为,严管严查,坚决防止违规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等不良风气回潮反复,以纪律和规矩从严约束广大党员干部行为,努力营造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结合实际,强调重申以下要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坚决禁止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奖金、津、补;坚决禁止用公款相互宴请,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坚决禁止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免票游览参观;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节日期间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相互走访,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坚决禁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加大监督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一是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通电子邮箱、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举报方式,畅通监督渠道,破解“四风”“隐身衣”和新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组织监督多种监督作用,健全投诉即时受理、快速办理、及时回复制度,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快查严处,动辄则咎。二是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调动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查纠“四风”机动队等各方力量,开展不间断、大规模明察暗访活动。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各纪检监察室迅速行动,深入所联系地区和单位组织明察暗访,督促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把纠正“四风”工作切实抓在手上,以超常规举措守住节点、刹风肃纪三是加大典型曝光力度。要集中查处一批对纪律和规矩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典型。2016年2月底前,各市纪委要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强化“不敢”氛围。要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扎紧扎严扎密制度“铁笼子”,巩固扩大工作成果。

三、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把加强“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实际行动、改进作风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一是点对点提醒警示。要坚持挺纪在前,明责在先,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面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面向分管人员提要求、立规矩、定措施,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咬耳扯袖”,防患未然。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和纠正“四风”相关规定,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二是实打实传导压力。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通过约谈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对查否问题进行复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把责任和压力向下传导,着力解决纠正“四风”“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各级要快节奏、高质量地做好明察暗访、追究问责、典型曝光等工作。2016年2月25日前,省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各市纪委和定州、辛集市纪委将“双节”期间纠正“四风”总结和典型案例送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三是硬碰硬倒逼责任。对于党委(党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不实、管不严的,纪委(纪检组)监督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甚至说情包庇的,严肃追究问责,推动各级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纠正“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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