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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所高校在京招艺术特长生 统测11月1日起报名

日期:2009-11-04 08:44作者:安京京文章来源:北京考试报点击数:4394次

 

资料图片:艺术类考生正在进行舞蹈考试 来源:广州日报

    2010年高招艺术特长生统测报名11月1日启动,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8:00至11月10日24:00。具备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均可报考。

    考生报名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 填报本人基本信息。用A4纸打印报名表,贴好1寸照片,并在报名表贴照片处和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处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应届生在所在中学盖章,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区县高招办盖章)后,于2009年11月14日或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30,到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交表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届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报名表及1寸照片两张(与报名表照片同一底版)及测试费100元。测试时间为2009年12 月5、6、12、13日。地点在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测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入场。

    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填报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测试合格、经报考学校确认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向学校提供档案。(李莉 党晓晖)

    北京:58所高校2010年招艺术特长生 11月网报

    58所高校明年可在京招艺术特长生 11月1日至10日网上报名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58所高校明年将招收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8时至10日24时。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具备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均可报名。2010年北京艺术特长生测试采取全市统测与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全市统测成绩作为高校录取艺术特长生的主要依据。

    全市艺术特长生统测报名采用网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栏,阅读“考生须知”等有关内容后填报本人基本信息。11月14日或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考生到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全市统一测试于12月5、6、12、13日进行。参加测试时,考生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入场。全市统测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书画,考生选择其中一项参加。

    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成绩评定结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通过区县高招办和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于测试全部结束两周后,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统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到拟报考高校确认。高校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各项具体测试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合格考生线下20分内提档

    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也要参加2010年高考,其高考报名、填报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填报高考志愿时,全市统测合格、经招生学校确认的艺术特长生如享受艺术特长生相关招生政策,要以该校为第一志愿学校。

    对测试合格、经报考学校确认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市高招办可在学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提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招生学校可提出申请,经市高招办批准后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未参加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统测或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得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录取。

  2010年可在京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校名单

    1、北京大学 3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清华大学 31、南京理工大学

    3、中国人民大学 32、河海大学

    4、北京师范大学 33、南京农业大学

    5、北京理工大学 34、中国药科大学

    6、北京科技大学 35、浙江大学

    7、北京化工大学 36、厦门大学

    8、北京交通大学 37、山东大学

    9、北京邮电大学 38、中国海洋大学

    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9、武汉大学

    11、中国农业大学 40、华中科技大学

    12、北京林业大学 41、华中农业大学

    13、北京中医药大学 42、湖南大学

    14、中国政法大学 43、中南大学

    1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44、中山大学

    16、中国地质大学 45、华南理工大学

    17、南开大学 46、四川大学

    18、天津大学 47、西南交通大学

    19、大连理工大学 48、电子科技大学

    20、吉林大学 49、重庆大学

    21、哈尔滨工业大学 50、西安交通大学

    22、复旦大学 51、西北工业大学

    23、同济大学 5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4、上海交通大学 53、长安大学

    25、东华大学 54、北京工业大学(*)

    26、华东师范大学 55、首都师范大学(*)

    27、上海财经大学 56、北京工商大学(*)

    28、南京大学 57、北京物资学院(*)

    29、东南大学 58、北京联合大学(*)

    以上带(*)的院校为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只限在北京市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院校;其他均为经教育部批准、可在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院校(是否招收北京户籍的艺术特长生,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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