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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

积极推进依法治校   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日期:2007-07-25 17:36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4501次

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校在省教育厅和沧州市教育局的领导下,把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德育、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治理规划之中,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广泛动员师生、家长和组织社会力量,从源头上遏制了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北省依法治校试点校,并多次被评为沧州市教育系统法制工作先进单位,为争创“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现将我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实践,它反映了新时期学校管理及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一种全新的教育管理理念。《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我国教育工作开始进入全面依法治校的新时期。依法治校要求教育管理工作从管理观念上、管理职能上以及管理方式上实现两个转变;一个是从过去主要以政策为依据逐步地转移到主要以法律为依据来规范教育工作;二是从过去单一地运用行政手段逐步地转移到依法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教育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来管理教育工作。这是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学校是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基地,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生法律素质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学校领导首先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为此,学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治校工作,认真学校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决定》以及省市下发的一系列文件,学习《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通过深入学习,学校领导班子提出“以德立校,科研兴校,依法治校,民主理校”的办学目标,明确提出我校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为:以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目标,以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手段,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通过学习,不断加深广大师生对依法治校工作现实意义及重要性的认识,为做好依法治校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二、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学校党政领导非常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制定了《沧州市第一中学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统一领导,明确了主管学校法制工作的副校长,并在沧州市中学率先聘请市忠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志勇为法制教育名誉副校长。

在具体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校设立法制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法制教育工作。办公室侧重抓教职工法制教育,教务处、政教处侧重抓学生法制教育。为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了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依法治校方案,确定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积极

 

协调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及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与社会法制教育工作的关系。督导监察学校法制工作,使之更规范、更健康地发展。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学校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承担实施日常法制教育的任务,负责制定学校及各年级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负责日常法制教育活动的组织、宣传等工作,负责检查各年级、各教学班的法制教育工作。在政教处、教务处之下,由年级组、班主任布置各班法制教育活动,由政治教研组教师具体对学生进行课堂法律知识教育,并积极帮助各科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力争渗透法制教育内容。这样,初步形成了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网络,为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蓬勃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了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成立了家长学校,把依法治校课列为重要内容。通过家、校合作,在依法治校中形成了合力,拓宽了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眼界,实现了家庭与学校的优势互补。

三、完善学校制度,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依法治校的前提,根据省、沧州市教育部门的部署要求,今年我校依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人员按照合法、科学、规范,体现办学特色原则,制定了《沧州市第一中学章程(草案)》,作为学校依法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在此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修改补充,健全完善了包括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民主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我校共有各种管理制度100余种,形成了与学校章程相配套的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实现了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依法治校提供了前提和保证。

1、 组织管理规范化,学校法制建设工作由专人负责,学校、家庭、社会形成网络,齐抓共管。

2、教育内容规范化。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班主任队伍以及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学校先后多次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赵志勇同志、运河区水月寺派出所的同志来校给教职工做法制报告,使其了解青少年犯罪的严重性,同时增强他们开展法制教育的自觉性。克服法制教育过程中的盲目性随意性,在做好学生情况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确定每一学期法制教育的内容,学校还把《交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资料中学生及家长须知的内容编印成资料发给每位学生的家长。

3、法制宣传规范化。在校内设置“法制教育宣传栏”,定期召开主题班会,有计划地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通过剖析法律现象,用触目惊心的事实教育学生。学校还利用知识竞赛,丰富了师生的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意识。

4、档案管理规范化。学校建立起法制教育专项档案,其中包括违纪学生教育档案、受处分学生档案等。

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

我校将加强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干部、师生法律素质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1、健全学校领导干部、教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学校领导班子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教职工法律素质。积极参加省教育厅、市普法办和教育局举办的普法培训,参加培训率和合格率均为100%。通过学习培训,增强法治观念。

2、建立以考促学的学法机制。除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外,我校组织全体干部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并将成绩分别记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和学生综合评价档案,作为教师评优选模和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的重要依据。

五、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加强了常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校工作的要求,修订了《沧州市第一中学班主任考核条例》、《沧州市第一中学班级管理评分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达到制度管人、制度育人的教育目标,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工作。

1、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引导教师依法执教。教师的教学工作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各种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禁止教师外出兼课等规定,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日常的教育工作,教师法制意识有所增强,没有出现过教师讽刺、挖苦学生及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我校教师整体的良好形象。

2、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依法治校的一项重点工作,我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坚持“一证、一卡、三统一”,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校务公开,接受监督。

3、依法育人,教育学生知法守法。教育学生知法守法,自觉作模范守法的带头人,是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一是认真做好法制课“四落实”工作,按照省、沧州市有关要求,全校学生人手一册法制课本,配备了兼职教师,隔周一节法制课,加强法制课教学,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二是利用主题班会、升旗仪式、“114法制宣传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以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

4、建立自主教育机制。在班级管理上改变传统管理体制,实施了班级责任承包制、学生值周制和班长值周制,同时建立了《文明班量化考核评比办法》等一系列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评价机制,起到了导向作用。

5、开展自主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使学生不断开拓视野,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培养才干,不断在实践中认识自我、改造自我、超越自我。学校先后举办了 “教室、宿舍文化评比”、“学生情况调查”活动,广泛征求学生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参与意识,使学生们树立了主人翁意识。

6、加强对学生的一日常规的管理。为优化学校教育环境,进一步加强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明行为的养成,学校加强了对学生的一日常规管理,培养了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生中一些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文明礼仪、卫生习惯得到加强,对良好班风、学风的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7、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文明班级评比制度。对个别学生迟到、违纪现象及时登记并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耐心的教育、批评。对校园内不文明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习惯。

8、举办“普法板报”比赛。使学生学到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激发了学生守法的自觉性。

9、坚持召开校园法制教育报告。对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非法出版物等存在的不良现象,给予深刻的剖析,澄清了中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引导青少年远离社会丑恶现象,树立法制观念,做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10、聘请依法治校监督员,加强法律监督。加强监督工作是依法治校的有利保证,为此我们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为我校的依法治校监督员,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并随时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学校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了警校共建,我校与当地派出所积极共建,携手育人。警校共建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在打击无业滋事青年、稳定校内学生学习生活秩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六、加强民主管理,推进校务公开

民主监督既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又是推进依法治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我校高度重视民主监督机制和制度的建设。

1、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学校制定了《教代会规章》,落实教代会职权,明确了议事、决策程序,保证了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的权利。学校的重大决策、各项规章制度的出台,必须经教代会投票表决后方可执行。

2、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对学校收费、财务收支、重大决策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及时如实的公开,所有公开项目都必须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审查签字,并将原始公开内容存入档案,在公开栏旁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从而确保了公开质量,有效地促进了校务工作的规范运作,推动了我校依法治校顺利开展。

随着依法治校的深入开展,我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硬件建设都有了较快发展,学校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全校师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多年来,全校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一年来学校获得沧州市文明单位、河北省文明单位、2006年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特殊贡献奖、沧州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单位、河北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河北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学校20多项荣誉称号。学校向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全国重点示范高中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沧州市第一中学

200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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