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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的《决定》如何出炉?

日期:2014-10-23 22:01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新华网点击数:4048次
导语: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多次实现巨大改革突破的三中全会有相当地位。紧随其后的四中全会,也多次以议题的精准定位就中共和国家面临的问题对症下药,“药方”则多以《决定》这种会议文件的形式公诸于世。而调配这份“药方”往往要耗时一年半载,过程极其复杂,更凝聚了从国家最高领导人到普通民众的集体智慧。中国的命运也往往和这份《决定》紧密相连。

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 或由孟建柱领衔起草

  中央全会《决定》的起草工作会一般都会早早开始,但每届每次中央全会的文件起草工作时间会各不相同,许多是全会召开半年前开始准备,有一次准备时间甚至接近一年。一般而言,起草组成立的第一次会议都由总书记讲话,对起草工作提出要求。1994年4月18日,在十四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第一次会议上,江泽民代表中央提出党的建设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健全和发展民主集中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文件起草组的政治规格极高,以十七届四中全会为例,《决定》文件起草组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工作。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具体负责起草组工作。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等领导同志参加起草组工作。


  起草组成员以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领导干部为多,同时邀请一些专家学者参加。这些党和国家的智囊在几个月的时间内被集中起来讨论,要开大小会议几十次,起草工作虽并不封闭,但起草组成员均被要求“全力以赴”。


  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共党史上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主题的中央全会。据公开报道称,全会的讨论草案由孟建柱领衔的中央政法委牵头参与拟定。相关部门已在数月之前开始专题调研。改革、立法以及反腐或将构成本次全会的重点议题。今年4月,新华社调研组曾赴江苏南通进行了“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专题调研。江苏省级新闻网站中江网称,该调研即为四中全会开展。


起草过程极其复杂 通过靠举手表决

  根据近年新华社的报道,提交中央全会审议的“决定”稿,都经历了复杂的起草过程:一般当年春天成立起草组,多次调研、座谈,数易其稿,耗时半年多完成。根据惯例,全会将分组审议文件讨论稿,最后将意见反馈给起草小组,起草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文件进行修改,最终形成文件。


  十四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中央组织了18个调研小组,抽调100多名干部先后到22个省市和有关部委办进行调研,同4000多位省部级干部、厅局级干部、专家学者座谈、访问。在听取多方意见后,起草组对文件不断修改。实际上,十四届四中全会讨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是修改后的第八稿,全会期间,《决定》又被修改两次,最终获得通过。


  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在起草工作开始阶段,中央就自上而下地征求各方面对全会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分片召开31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当面听取意见。《决定》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又征求了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党内老同志,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先后4次召开会议、中央政治局先后2次召开会议,审议决定稿,提出了许多重要的修改意见。《人民日报》当时曾报道称:“对每一道决定稿,胡锦涛总书记都逐字逐句地认真审阅,提出指导性意见,作出重要修改,为起草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


  到了正式开会阶段,《决定》文件更是重中之重。每次中央全会一般由大会和分组讨论组成。梳理近年来多次全会日程,开幕首日一般由中央政治局成员向全会做“决定”的说明。例如,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召开,开幕当天,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全会作说明。


  在闭幕会上,中央全会对会议文件进行表决。《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定义,“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等事项。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中央委员会召开的5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0个“决定”。以往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文件,采用的是“建议”。全会涉及对中央委员或候补委员的处分,程序多为中纪委向大会作审查报告。在以往中央电视台对全会报道的画面显示,在对“决定”“建议”“审查报告”等会议文件表决时,全会一般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中央委员具有表决权,候补委员没有表决权,但具有发言权。


四中《决定》多次改变中国命运

 在中共90多年历史中,历届四中全会都对于中共的发展前途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形成了相关的决议,几乎形成了“四中全会”现象,而中共与中国的命运,也往往因为“四中全会”而改变。


  彪炳中共党史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不到10个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即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允许农民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因时因地制宜,保障经营自主权,发挥生产积极性。实际上是对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全面落实与深化。


  6年之后,1985年9月,中共十二届四中全会上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确定了进一步实现中共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这从客观上加快了中共中央领导核心年轻化的进程,凸显了党章中规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能终身任职的规定的可操作性。


  1989年6月,在中共第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江泽民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成为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核心。全会强调要继续坚决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继续坚决执行中共十三大确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问题是1999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的核心议题,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中央全会专题讨论国企改革。这与当时1万多家国企中有六成以上亏损,工人生活得不到应有保障的严峻形势紧密相关。此次会议后,国企改革的路线、方向被更加明确,更指出了国有经济发展的方向,对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了历史性标杆作用。


  2004年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此后政府的发展理念开始出现历史性变化,民生问题得到重视,政府开始逐步从建设者转型为服务者,另外,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江泽民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并获得全会同意,胡锦涛接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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