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博、微信、移动手机客户端的迅速兴起和发展,无“微”不至的“微时代”悄然来临。纪检监察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借力“微平台”释放廉洁“正能量”,深刻考验着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能力。
“微平台”让纪委“接地气”
“清风君”最近在河南很火。它是河南省纪委监察厅新媒体平台“清风中原”编辑的昵称。开办半年来,“清风君”以答“微友”问的形式发布了《婚丧嫁娶咋样办》《八一快到了,战友聚会应该注意啥》等一系列文章,紧贴党员干部生活实际,深入浅出地诠释党规党纪,深受欢迎。
新媒体时代,受众主动接受信息的程度越高,传播的效果就越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谙此道,各出“妙招”。海南省纪委监察厅以“海莲君”的口吻,推出文章《“六一”到了,我们该给他们怎样的爱》。北京市纪委监察厅推出的“北京古代廉政历史文化展览”也在各大手机客户端里传播开来。
“微平台”不仅成为纪检监察信息发布的平台,更成为加强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和收集社情民意的有效载体。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利用官方微博“三湘风纪”直播省纪委全会,邀请广大市民“网络出席”。会议当天,数十万网友“微观”了会议全过程,直播话题阅读量达24万人次,网友评论833条。江西省纪委监察厅面向全国招募遴选了一支由网络“大V”、资深媒体人、工人、农民等群体组成的“微博廉政观察员”队伍,邀请他们对“廉洁江西”的微博博文跟帖、评论、转发或者对某项议题进行讨论,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言献策。“微博廉政观察员”还被邀请参加江西省纪委全会,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打造“网上纪委”、倾听网民心声、与网民互动的新思路。
这些举措顺应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特点,为打造开放、透明的纪检监察机关做出了有益尝试。
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要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让“四风”无处藏身,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大支撑——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报告中概括的工作体会之一。基于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反腐方式,乘上“互联网+”思维的翅膀,借助“制度+科技”的配合,利用新媒体交互式传播特点拓展本职业务。微平台的充分运用,为纪检监察工作更加广泛地引入群众监督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中央纪委监察部率先示范,开通手机客户端,被网民亲昵地称为“反腐通讯社”。河南、河北等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四风’问题随手拍”活动,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有效打击和遏制了“四风”问题的蔓延。“廉洁成都”针对信访举报接待窗口日均信访量大、来访群众往往长时间排队等候的情况,突出“指尖上的全民监督”职能定位,推出“信访预约”服务,还研发了“一键拨号”功能,成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首个同时实现信访举报微信预约、一键直拨等功能的微信公众号,构建了一个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反“四风”一键通、“四风”随手拍等平台与时俱进,逐渐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互联网思维与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据统计,2015年第二季度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接到的信访举报总量较第一季度增加了11767件,增幅为57.9%。仅在“一键通”开通当日,便收到了群众举报1033件,端午节期间最高达到单日2149件,运行平稳后平均每日收到300件左右。河北省秦皇岛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掌上秦皇岛”设置“四风问题人人拍”板块,9个月来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收到300多件涉及“四风”问题的投诉举报,办结200余件,30余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做法,体现了坚定的反腐决心,促进领导干部改作风,让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监督渠道更加畅通。”
练就“好嗓子”,发出“好声音”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今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外部环境、社会条件、工作方式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如何发挥好新媒体的作用,是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的新契机。
“实行‘开门反腐’,破除纪检监察机关的神秘化和封闭化,既是改进工作作风,展现纪检监察机关‘温情’、‘亲民’的需要,也是吸引社会力量理性参与反腐的需要。在新媒体迅速发展的当下,敢用新媒体、用好新媒体,不失为‘开门反腐’的一剂‘良方’。”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开通微博和微信等“微平台”只是第一步,管好、用好才见真功夫。新媒体传播速度惊人,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通讯社”的新媒体环境中,该如何掌握信息发布的最佳时机,更及时准确地传递正义之声?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实时关注网络舆情,真心实意倾听民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掌控党风廉政建设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确保权威性,提高公信力。
反腐倡廉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借力借智,一些地方的微信公众号、廉政手机报与当地报社合办,就不失为一条资源互享的新路子。要探索与党委、政府督察部门配合联动,利用新媒体向主体责任缺失,庸政懒政怠政等不良行为“亮剑”较真。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开发“随手拍”此类便捷的监督平台时,应有效梳理相关资源,聚合互通,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多地重复开发,信息不匹配兼容,造成资源浪费。
纪检监察“微平台”要想发挥更大实效,还需变“独唱”为“合唱”,建立起贯通省、市、县的纪检监察网站、微博、微信集群,形成快捷互通的信息共享机制。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何彧认为:“政务新媒体已不再是某一个部门的个体概念,而是政府部门追求高效率施政的群体行为。”集群化发展有助于将原本孤立的网站、微博、微信得以相互联通、相互联动,形成主动发声、共同发声的强大效应,真正使监督执纪效力倍增,“四风”遁形的空间越来越狭小。(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于雅菲 石铁军)
• 一个纪检组如何监督9家单位?2015-12-19 07:32
• 崇州市委书记述廉会被质问:你真只有一套房吗2015-12-16 15:53
关注一中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