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
头条新闻
最新新闻
通知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元宵节及正月十六“遛百病”活动期间学校安全卫生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20-02-05 09:44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7065次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元宵节及正月十六“遛百病”活动
期间学校安全卫生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确保元宵节期间尤其是正月十六我市民间习俗“遛百病”活动期间我市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目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元宵节及正月十六市区“遛百病”活动期间安全卫生防疫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完善各项安全卫生应急预案,专题进行部署,釆取强力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 加强师生的安全卫生教育

各校要充分利用校讯通、微信群、QQ群、打电话等方式,密切联系每一位教职员工、学生(幼儿)及家长,加大对元宵节及正月十六“遛百病”民俗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一是有民间习俗“遛百病"活动的县(市、区),在活动期间存在人员拥堵或病毒传播等不安全因素,学校要教育师生员工,禁止参与“遛百病”、聚餐、聚会等群体外出聚集活动。二是禁放区域内的学校、幼 儿园一律不许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要通过校讯通、 家长QQ群、微信群、电话短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延伸安全卫生教育进家庭,劝导、告诫家长履行学生不在校期间的监护职责,不带领孩子参与“遛百 病”活动、不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特别是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孔明灯'禁售'、'禁放,、'禁飞,”的要求,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不放飞孔明灯。三是无特殊情况不要外出,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出活动戴口罩,不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外出返家及时清洁双手,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四是要遵守公共卫生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禁止乱丢垃圾,禁止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

三、加强学校应急值守

要认真落实近期市教育局下发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强化学校安全卫生应急值守,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班制度,有关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有效防范和坚决避免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发生。


沧州市教育局
2020年2月4日

关注一中官方微信

地址:上海路南侧、狮城公园以南、河北工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 市内公交车16路直达
博川网络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沧州第一中学 Copyright © 2007 免责声明
冀ICP备19016029号-2 沧公备13090302000291

本网由:沧州市第一中学文宣处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