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省中小学“量化”管理
日期:2009-10-27 15:08作者:佚名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点击数:3298次
本报讯(燕赵都市报记者 许静)学校应严格控制教学班学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高中每班不超过56人;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日前,省教育厅下发《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首次系统的对学校学生、校务、教职工、教育教学、校园、安全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
走读生在校最多不超8小时
《规定》对学校在校时间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学校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其中各学校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00。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40。
同时,为确保寄宿生每天睡眠时间,各学校被要求严格控制早晨起床时间,其中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寄宿制小学必须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小学生家庭作业最多1小时
对于学校家庭作业量,《规定》也进行了量化明确。其中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高中学生不超过120分钟。
“我们提倡学校老师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让学生在动手过程中完全作业,而不是简单的重复抄写等作业。”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高中班额量最多56人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有利于教育教学及学生身心健康的原则,《规定》要求学校严格控制教学班学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高中每班不超过56人。我省提倡小班化教学。
非毕业班不得举行模拟考试
小学每学期期末由学校统一组织一次学科考试,不得组织期末学科考试以外的学科考试或者变相的学科考试。初中、高中全校或者全年级每学期组织期中、期末两次考试,除初三、高三年级外不得举行区域性统考和模拟考试。
竞赛成绩不得作中学招生依据
据介绍,我省要求各初中、高中招生不得以小学、初中学生竞赛成绩作为依据和参考因素。其中,高中则应当按照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录取新生,并应招收市域、县域内的学生。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在全省范围或跨设区市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招生考试,不做违规招生宣传,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奥班’、‘奥赛训练班’等。”据介绍,我省高中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面向全省或全市范围招生的重点班、竞赛班等特殊配置的班级。
不能依分数为依据排座位
“学校应当建立促进教师教学和专业成长评价体系,不得单纯以学科成绩、升学率等评价学生和教师。”据介绍,《规定》要求各学校不得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考试分数和等级为依据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
“学校应当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规定》还要求学校健全处分教师、学生的程序,建立健全教师、学生申诉制度。
叫停学生参加商业庆典
我省叫停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害学生身心健康。
同时,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调课和放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调课或放假的,一天以内,应当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一天以上的,应当报经举办学校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学校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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