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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

日期:2009-12-13 21:21作者:lizhi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453次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

冀教明电[2009]5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127日9点30分,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晚自习下课后,一些学生在下楼过程中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当场死亡,26名学生受伤。湘乡市教育局局长被免职,育才中学校长被刑拘。这起惨痛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深刻,再次对中小学校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各地要引以为鉴,严防发生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高度重视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学生集体活动多,是拥挤踩踏事故的高发场所。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把预防中小学生拥挤踩踏事故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提上工作日程,研究本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中小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是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重点单位,学校管理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针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
        各中小学校要建立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制度,将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要明确教学楼每一个重点部位的责任人员,在课间、放学及晚自习后等时间段值班,做好学生有序分流工作;学生在上下课、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进行。
         二、突出重点,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各中小学校在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时,要注意“两个平时”“两个特殊”。“两个平时”即:加强平时的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要于近期开展一次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防范措施,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要在教学楼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告诫学生上下楼梯要遵守秩序,注意安全。学校要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组织学生演练一次,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两个特殊”即加强对恶劣天气和突然停电、起火等特殊情况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注意事先做好防范工作,在遇有雨雪大风天气和突然停电、起火、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等特殊情况,出现或可能导致学生拥挤时,学校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学校领导、楼梯管理人员、医务救援人员在第一时间到岗,迅速进行现场处理,防止事态升级扩大。
        三、开展集中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2009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年终检查,于近期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集中排查。要对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检查学校教学楼楼梯、通道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重点对中小学校的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更换不符合购置安装规范的楼梯间照明设施,并落实专人定期检修制度,发生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切实消除可能造成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要将检查情况登记造册,对于辖区内中小学校园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教育行政部门应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建设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校,并切实抓好各项落实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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