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校确立的“质量一中、特色一中、活力一中、和谐一中、人文一中”的办学目标,进一步强化高质量高素质并举,为学生一生幸福奠基的办学理念,充分调动我校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不同层次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为社会造就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强力打造省内一流名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对象
本评定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维护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身体素质。
三、奖学金种类、评定标准和金额
(一)新生入学奖
1、市直新生
(1)依据中考成绩奖励市直初中毕业生前10名。1—2名奖励5000元;3-5名奖励4000元;6—10名奖励3000元。
(2)市直中考成绩前40名学生将直接进入珍珠班。
2、县市新生
(1)未组织提前招生县市
依据中考成绩分别奖励若干名。泊头、沧县、河间、黄骅、盐山、任丘、献县、海兴奖励前5名,1—2名奖励5000元,3—5名奖励4000元;东光、孟村、青县、肃宁、南皮、吴桥奖励前3名,第1名奖励5000元,2—3名奖励4000元;中捷、南大港奖励第1名,第1名奖励5000元。
(2)组织提前招生县市
凡县市优质初中学校毕业生,依据三次模拟考试成绩综合排名和操行评价等级择优奖励。奖励前3名,第1名奖励5000元,2—3名奖励4000元。
(3)凡获入学奖的县市学生将直接进入珍珠班。
(二)过程奖
1、学习优秀奖
该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期总评成绩列年级第1名奖励300元;第2-5名奖励200元;第6-20名奖励100元(文科奖前10名,理科奖前20名)。
2、学习奋进奖
该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刻苦,成绩中等且不断奋进的学生。学期总评成绩进步500名以上(含500名)奖励300元;进步300-499名奖励200元;进步200-299名奖励100元(高一年级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基准,其它年级以上学期总评成绩为基准)。
3、学习进步奖
该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刻苦,成绩后进但不断进步的学生。在理科后200名、文科后100名的学生中,经努力学期总评进入理科后200名中的前5名,文科后100名中的前2名,各奖励100元。
(三)校长特别奖
凡考入北大、清华者,每生奖励10000元。若获市文、理状元,但未被北大、清华录取,每生奖励5000元。
四、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
1、奖学金由校长基金列支;
2、新生入学奖和校长特别奖每学年评定一次,过程奖每学期评定一次;
3、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立即取消称号追回证书和所发的全部奖学金,并根据学生违纪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办法自2010年9月执行,解释权在校长。
• 教育部:研究制定玉树地震灾区高考优惠政策2010-04-20 10:53
• 江苏今年高招两项微调 首次“文理分开”划线2010-04-12 07:37
• 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文)2010-03-30 08:24
• 全国统一高考拟只考本科2010-03-15 10:29
• 2010年空军招飞公开5大举措2010-03-15 10:27
• 沧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0-03-02 15:51
关注一中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