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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小学教师将全部公开招聘

日期:2011-01-02 07:50作者:郭伟文章来源:河北日报点击数:3886次
记者12月8日从有关部门获悉,除学前教育项目获批外,我省申请的其他4个项目也同获国家批准备案,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其中包括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制度、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中等职业教育模式创新等多个领域,并均明确量化了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有关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我省对中小学教师全部公开招聘,新聘教师全为合同制。

  教师全员“回炉”,不“进修”者不予晋升职称

    我省在教师培训项目中提出,到2012年底之前,所有新教师全部完成岗前培训,全部教师能够接受一次培训。小学教师全部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基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具备研究生学历要达到5%。

    我省明确,在职教师职务培训时间不少于每年48学时,新教师岗前适应性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是否合格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等的必备条件。

  教师资格准入门槛将提高

    我省在有关项目中明确,将建立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教师资格注册制度,提高教师资格准入门槛。教师资格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分综合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两部分。教师资格注册以职业道德专业化、学科知识专业化、教育教学知识专业化以及教育教学的实绩为主要考核或考试内容。

    2011年,我省将开始进行试行此新规,对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考试,对全省在职教师进行资格注册。2012年全省全面推行。

  建立公开招聘机制,实现教师“凡进必考”

    根据有关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我省将制定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制度,建立公开招聘机制,实现教师“凡进必考”。新招聘办法将于 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试点推进。2012年9月试点结束后,将在全省建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制度。

    我省提出,实行试点的市(县)普通中小学校(含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补充新任教师均参加公开招聘,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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