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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

积极推进依法治校  精心打造名牌一中

日期:2007-07-25 17:37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317次

沧州市第一中学全面贯彻落实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依法治校达标县、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部署,不断加强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总体目标,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务实求真,注重实效,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整体工作的开展。通过自查、自评,不断改进工作,已基本具备了沧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标准,特向教委申请成为沧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一、坚持依法治校,做好三项工作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战略在学校的体现,只有依法治校,学校才能按照法制轨道有序进行,健康发展,办出社会效益。我们认为依法治校的重点和关键是依法行政、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校务公开,这三方面的工作做好了,依法治校工作就能顺利、健康推进。

依法行政,一是做到执法从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政府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条例,学校依据法律赋与的权利和义务自主办学,接受教育、人事劳动、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规范办学行为,使学校步入健康有序的法制轨道。二是学校办学有章程,管理有制度,工作有程序,检查有标准,考核有结果,结果有公开,师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责必究。三是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教育师生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单位利益时首先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强调民主管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校强化民主管理,做到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集中与民主统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力的机构。学校一直按照《河北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每学期末召开一次教代会,教职工的建议、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关新学期的发展计划等都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凡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学校都认真落实,做到件件有回音有结果。真正做到决策民主,确实保障教工民主权利。

在《责任追究办法》和《依法制校总体规划》中,我们明确建立了师生申诉制度,确保师生享有合法权益。我们实行目标量化考核、民主评议、责任及时追究相结合的过程管理模式,凡追究责任扣分须经责任人签字,凡涉及教工利益的评先、晋级、分房、奖金等一律实行先量化结果推优后进行民主测评办法,量化成绩加民主测评,过程公开操作,民主推荐,不仅教工基本认可,而且有利于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工作进程。

校务公开是民主管理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按照《校务公开制度》和《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进入制度化、程序化,学校才会避免很多矛盾问题的产生,几年来,我们坚持,凡涉及教工利益的事项必须在一天时间内公开,在有效时间内提出异议的由主管领导负责纠正或答复。凡该公开的不公开,该纠正的不纠正,要追究领导责任。工作透明度高,人心齐,师生热情高,工作积极性高,学校风气正,校风好。几年来,学校无重大违法事件发生。

二、做好组织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学校党政领导非常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制定了《沧州市第一中学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统一领导,明确了主管学校法制工作的副校长,并在沧州市中学率先聘请市忠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志勇为法制教育名誉副校长。

在具体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校设立法制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法制教育工作。办公室侧重抓教职工法制教育,教务处、政教处侧重抓学生法制教育。为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了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依法治校方案,确定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积极协调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及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与社会法制教育工作的关系。督导监察学校法制工作,使之更规范、更健康地发展。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学校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承担实施日常法制教育的任务,负责制定学校及各年级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负责日常法制教育活动的组织、宣传等工作,负责检查各年级、各教学班的法制教育工作。在政教处、教务处之下,由年级组、班主任布置各班法制教育活动,由政治教研组教师具体对学生进行课堂法律知识教育,并积极帮助各科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力争渗透法制教育内容。这样,初步形成了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网络,为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蓬勃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了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成立了家长学校,把依法治校课列为重要内容。通过家、校合作,在依法治校中形成了合力,拓宽了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眼界,实现了家庭与学校的优势互补。

我校始终将“以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在干部教师中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宣传,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召开师德培训会,在全体教师中开展师德征文竞赛,评选校级、市级师德标兵,树立典型。用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约束干部教师的行为,努力提高广大干部教师“依法施教”思想,妥善正确处理在教学工作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做到既要依法维护岗位权利,又严格履行岗位义务。

三、建立配套制度,形成有效机制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依法治校的前提,根据省、沧州市教育部门的部署要求,今年我校依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人员按照合法、科学、规范,体现办学特色原则,制定了《沧州市第一中学章程(草案)》,作为学校依法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在此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修改补充,健全完善了包括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民主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我校共有各种管理制度100余种,形成了与学校章程相配套的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实现了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依法治校提供了前提和保证。

1、 组织管理规范化,学校法制建设工作由专人负责,学校、家庭、社会形成网络,齐抓共管。

2、教育内容规范化。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班主任队伍以及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学校先后多次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赵志勇同志、运河区水月寺派出所的同志来校给教职工做法制报告,使其了解青少年犯罪的严重性,同时增强他们开展法制教育的自觉性。克服法制教育过程中的盲目性随意性,在做好学生情况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确定每一学期法制教育的内容,学校还把《交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资料中学生及家长须知的内容编印成资料发给每位学生的家长。

3、法制宣传规范化。在校内设置“法制教育宣传栏”,定期召开主题班会,有计划地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通过剖析法律现象,用触目惊心的事实教育学生。学校还利用知识竞赛,丰富了师生的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意识。

4、档案管理规范化。学校建立起法制教育专项档案,其中包括违纪学生教育档案、受处分学生档案等。

通过强化过程管理,实现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学校实行月视导、季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追究责任。有效的机制和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奠定了学校法制、安全、安定、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依法治校工作扎扎实实推进,健康发展。

四、开展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2006年是“五五”普法教育的启动年。我校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一五”规划为指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启动年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对象及要求,增强了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健全学校领导干部、教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学校领导班子通过组织学习《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教职工法律素质。积极参加省教育厅、市普法办和教育局举办的普法培训,参加培训率和合格率均为100%。通过学习培训,增强法治观念。

2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学校的政治、德育、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3、建立以考促学的学法机制。除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外,我校组织全体干部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并将成绩分别记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和学生综合评价档案,作为教师评优选模和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的重要依据。

4、利用每周一领导班子例会时间,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带动全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在校园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5、以学校重大活动和普法重点月相结合,将法制教育贯穿整个教育教学工作之中。以开展典礼、结业式、重大节日、特殊节日为教育契机,开展法制教育,每学年的三月、四月和十月、十一月是我校的法律宣传月,加强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学习与贯彻。

6、利用校外教育资源,请法制副校长来校为学生和家长作法制报告。注重课内、外相结合,学科教育与德育教育、心理教育相结合。以政治课为依托,以校本课程为载体,利用多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配合学校政教处开展《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沧州市第一中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心理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

6创设舆论氛围,开展普法活动。学校加大了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学法环境。利用学校广播站、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黑板报评比、主题班会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了同学们的守法、用法意识。

五、采取有效形式,全面开展工作

学校加强了常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校工作的要求,修订了《沧州市第一中学班主任考核条例》、《沧州市第一中学班级管理评分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达到制度管人、制度育人的教育目标,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工作。

1、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引导教师依法执教。教师的教学工作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各种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禁止教师外出兼课等规定,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日常的教育工作,教师法制意识有所增强,没有出现过教师讽刺、挖苦学生及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我校教师整体的良好形象。

2、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依法治校的一项重点工作,我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坚持“一证、一卡、三统一”,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校务公开,接受监督。

3、加强对学生的一日常规的管理。为优化学校教育环境,进一步加强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明行为的养成,学校加强了对学生的一日常规管理,培养了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生中一些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文明礼仪、卫生习惯得到加强,对良好班风、学风的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4、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文明班级评比制度。对个别学生迟到、违纪现象及时登记并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耐心的教育、批评。对校园内不文明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习惯。举办“普法板报”比赛。使学生学到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激发了学生守法的自觉性。

5、聘请依法治校监督员,加强法律监督。加强监督工作是依法治校的有利保证,为此我们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为我校的依法治校监督员,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并随时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学校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了警校共建,我校与当地派出所积极共建,携手育人。警校共建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在打击无业滋事青年、稳定校内学生学习生活秩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六、强化民主管理,推进校务公开

民主监督既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又是推进依法治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我校高度重视民主监督机制和制度的建设。

1、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学校制定了《教代会规章》,落实教代会职权,明确了议事、决策程序,保证了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的权利。学校的重大决策、各项规章制度的出台,必须经教代会投票表决后方可执行。

2、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对学校收费、财务收支、重大决策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及时如实的公开,所有公开项目都必须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审查签字,并将原始公开内容存入档案,在公开栏旁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从而确保了公开质量,有效地促进了校务工作的规范运作,推动了我校依法治校顺利开展。

七、加强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

安全防范的实践告诉我们,要真正确保一个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单靠安全保卫部门几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教育、组织全体师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呼救、自救,积极主动参预保卫学校安全,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稳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总体规划》,每年都制定切实的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群防群治”是我们一直坚持的依法治校工作的三大方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实行层层目标责任制。班级、宿舍对学生科签订责任书,教师对教务科,门岗、消防员对保卫科签订责任书,财产使用人、食堂、代销店与总务科签订责任书。科长对校长签订责任书。通过责任书的形式确立全体师生安全第一意识,积极排除不安全隐患。学校每年组织5次安全大检查。通过教育和检查等措施,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又把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定为“安全法纪教育月”,以突出重点,一个月的集中强化教育,为实现依法治校奠定良好基础。

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群防群治组织。各班级设有安全班长,对班级安全负责;各宿舍设置安全组长,对本宿舍安全负责;夜间有值班领导巡逻,及时解决当日发生的突发事件。保卫科人员全天侯值班,严格依法办事。法制副校长积极处理学校发生的案件,安排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要求全体师生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群防防治工作的实施,明确了广大师生的校园安全责任感,调动了广大师生安全防范积极性。几年来,我们学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创造出了安全的教育教学局面,良好的效益。

我校多年来一直重视法制教育工作,始终坚持“依法治校”,学校办学纳入法制轨道,取得了显著效果,也极大地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我校先后获得首批100所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沧州市文明单位、市勤工俭学一等奖、市创新教育先进单位、市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先进集体获等40多项荣誉称号。在沧州市重点中学年度综合考核中均以显著优势名列榜首

我校在“依法治校”工作的进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还有许多工作要继续完善与创新,我校坚信,凭借一中人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锐意进取的工作精神,一定加倍努力,争取早日成为沧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沧州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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