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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1-02 07:16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教育部网站点击数:4540次
 搜狐教育讯 教育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明确提出,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地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教育部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节俭廉洁过节。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营造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氛围。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春运工作,为学生返乡及节后返校提供便捷的票务服务。

  通知提出,各地要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防灾避灾工作,保障师生安全。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领域检查。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据悉,教育部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中心对节假日期间的监督举报情况进行专项汇总,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
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电[2015]5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在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中办国办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扎实开展“送温暖”活动,精准细致做好困难师生帮扶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摸清困难师生数量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助困和走访慰问活动,真情实意帮助困难师生,特别是灾区师生、因公牺牲(伤残)教师及遗属等特殊困难群体。各级领导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扑下身子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了解实际情况、倾听师生意见建议。要落实好教师待遇政策,细致务实开展好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加强与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春运工作,为学生返乡及节后返校提供便捷的票务服务。安排好留校师生特别是内地民族班留校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学习生活,改善节日伙食,确保食品供应充足、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后勤保障,特别是做好雨雪冰冻强降温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保障学校冬季供暖。

  二、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防灾避灾工作,保障师生安全。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教育工作特点,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要加强重点场所区域排查。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领域检查。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发生煤气中毒,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要认真排查节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自查制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积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防疫部门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在校饮水安全,严防肠道传染病发生。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及时提示校车驾驶人员谨慎安全行车,不违章不超载,保证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违章车辆。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要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要加强防灾避灾工作。对学校周边灾害风险隐患,特别是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提醒师生避让,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做好防灾避灾应急预案。要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安全教育。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

  三、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文明新风。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师生心中。要引导师生在假期返乡期间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文明旅游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等主题鲜明、贴近群众的假期活动,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四、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节俭廉洁过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营造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五、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节假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六、强化工作落实,抓好监督检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教育部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中心对节假日期间的监督举报情况进行专项汇总,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教育部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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