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处室管理> 国际部 > 政策规章
头条新闻
最新新闻
政策规章

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19-03-28 09:13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725次

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对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在我校工作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理工作。外宾短期来我校访问、工作或学习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参照适用本预案。
二、应急处置机构
    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处置外教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构,刘月廷校长是应急处置总指挥。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刘月廷、钱卫军、顾新立、宋学涛、张红。
三、突发事件种类
    本预案所称外教在我校工作期间突发事件,是指与在我校工作外教有关的,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
1.
人身意外伤亡事件:主要包括由于各类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造成的外教人身伤亡事件以及外教自杀身亡事件等。
2.
医疗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外教突发重大疾病或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外教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3.
因利益纠纷等引发的外教群体性事件。
4.
其他危害外教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的分级及应急处理
1.
突发事件的分级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可分为三级:
A
级:外教遭遇突发事件身亡。
B
级:外教遭遇突发事件生命受到威胁,社会影响较大。
C
级:外教遭遇突发事件身心健康受到影响,社会影响较小。
2.
突发事件处置要点
A
级突发事件处置要点:
(1)
发生A级突发事件后,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出事现场,保护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2)
校长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出事现场;
(3)
校长到达现场后,应全面了解情况,及时报告110、沧州市教育局、沧州市外国专家局和沧州市外事办公室。

(4)根据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有关外事工作规定,妥善做好对外发言和家属安抚工作。
B
级突发事件处置要点:
(1)
发生B级突发事件后,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出事现场,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情况,做出相应的判断,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2)
校长及相关人员应及时赶到出事现场;
(3)
校长到现场后,应全面了解情况,及时报告110、沧州市教育局、沧州市外国专家局和沧州市外事办公室,并根据需要调动学院车辆、医护人员、保卫人员等进行必要的救护或决定送往具备救治条件的医院进行救治,以尽快解除当事人的生命威胁,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4)
根据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有关外事工作规定,妥善做好对外发言和家属安抚工作。
C
级突发事件处置要点:
(1)
发生C级突发事件后,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出事现场,了解情况,做出初步判断,开展必要的救助工作,使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尽快恢复;
(2)
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处理情况;
(3)
学校领导根据汇报给予指示或亲临现场,提出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步骤和方法,及时报告沧州市教育局、沧州市外国专家局和沧州市外事办公室。
3.
突发事件的报告
   
外教突发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要在发现突发事件后半小时内上报;续报要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要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外教突发事件的类型、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等。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的形式,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的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事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随时报告。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
   
如遇发生与外教相关的重大政治、宗教事件,需上报外办、外专局、公安、教育、宗教等上级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展开调查,掌握第一手情况,迅速报告相关进展及处理结果。

 

 

沧州市第一中学

2014916

相关阅读:

•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2019-03-28 09:10

关注一中官方微信

地址:上海路南侧、狮城公园以南、河北工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 市内公交车16路直达
博川网络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沧州第一中学 Copyright © 2007 免责声明
冀ICP备19016029号-2 沧公备13090302000291

本网由:沧州市第一中学文宣处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