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集体外出参加体育活动
或其它活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生集体外出参加体育活动或其它活动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生集体外出或其它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在集体外出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使用的必要活动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活动中由于道路上其它机动车发生事故等;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二、预防办法
1、集体外出是指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带领较多人员外出进行参观、训练、竞旅游和考察等活动。要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道路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集体外出必须填写《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准确填报时间、人数、目的地、交通工具、活动内容、带队领导、返回时间等,连同活动方案和安全方案,提前两周一并报教育局主管领导审批并报政教处备案。组织大型活动出行较远、人员较多时,应配备医护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使用由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做到职责明确,措施严密,责任到人。
3、单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要提前发家长通知,向学生家长说明情况,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对患病、体弱的学生要根据情况合理安排。
4、出行前应对参加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教育和自救、互就及逃生训练。
5、单位内要留有领导或正式教职工值班,确保联络畅通。
6、加强对学校外出等活动必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场地、环境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7、集体活动所用的交通工具,必须使用有运营资质的正规运营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确保乘车安全。
8、活动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备有应急通道及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报警、报险(以最快的速度报告:火警:119;匪警:110;交通事故报警: 122;医疗急救电话: 120)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一般事故一天内书面报保险公司;重大事故立即报校办公室和教育局,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和政教、年级主任等人组成。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末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起诉。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I.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保险公司填写并盖章:
沧州市第一中学
200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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