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中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制定校园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师生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报警,自助自救,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河北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河北省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凡遇到校舍倒塌、地震或毒气入侵校园等重大校园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在第一时间报110,请警方协助。
(2)在报警的同时,迅速向沧州市党委、政府和沧州市教育局报告。
2、处置措施:
(1)接报,校长、学校治卫处、值班老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及时疏散师生。
(2)在第一时间,迅速转移师生至安全地带(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的人员,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地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3)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就近医院治疗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4)现场指挥组、事故调查处理组、接待组、后勤保障组成员迅速到位,分工负责,高效处置。
3、注意事项:
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校内发生火灾事故:
1、切断各楼层电源。
2、报警程序:
(1)发现火警后,迅速向校长室报告,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要详实、准确,地点要具体,火灾起因或燃烧物性质要明确,要等到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若有房屋将倒塌或已倒塌,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疏散抢救。
(2)在报警的同时,要派出人员到学校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110车辆或求援人员进入校园。
3、救护措施:
(1)在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教职员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抢险活动。
(2)各安全管理员(指治卫处保安)要迅速打开安全出口,做好师生安全疏散工作。
(3)有效组织紧急疏散,疏散集合地点设在大操场,由政工处带领班主任做好师生的清查和安顿工作。若一时撤离不出的,要迅速引导被困人员采取自救措施并阻止学生救灾(各班主任负责指挥)。等待救援人员救助,在撤离时必须坚持先学生后教师、先妇女后男士、先小孩后大人的原则,在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疏散过程做到有条不乱,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楼梯内一律靠右行走,保证消防队员赶赴现场的道路通畅。
(5)学校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救助工作。
(6)火警现场由学校政工处、治卫处负责组织安排实施警戒、控制、现场保护、紧急疏散、伤亡救护等工作,做好有关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事记录。
(7)扑火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扑救固定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扑救用电器具、用电线路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8)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组织扑救。
4、注意事项:
(1)本类型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事故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事故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抢救,边报警;先救人,后救物”。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及抢救工作。
(三)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学校本着对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5人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报告程序:
(1)相关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就近报告沧州市防疫站和沧州市第一医院。
(2)学校同时报告沧州市党委、政府和沧州市教育局。
2、处置措施:
(1)学校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医院,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现场指挥组、陪护组、事故调查处理组、接待组、后勤保障组成员迅速到位,分工负责,高效处置。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迅速开展心理干预,集中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正确判断和表达中毒症状,防止学生出现集体性癔症。
3、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能渲染和扩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家长来探视,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思想稳定工作
(四)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
1、报告程序:
(1)学校发生突发传染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报告沧州市卫生防疫站和医院。
(2)学校同时速报沧州市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
2、处置措施: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选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
(3)学校立即封闭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公共场所和宿舍进行全面的消毒,指导学生服用预防药品。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班级发病人数或学校发病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的,在确保传染不扩散的情况下,报请市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调查,对传染病人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3、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积极开展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实事求是地讲清传染病的发病情况,不得渲染与夸大,以确保学校的稳定。
(2)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3)要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五)校产被盗事件:
1、报警程序:
(1)学校发生校产被盗案件,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
(2)同时向沧州市党委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六)突发事件:
1、遇外来人未经允许强行闯入,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上,应通知值日值周教师及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2、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3、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4、如有事件发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七)楼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2、每天值日领导和值周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迎接师生的到来和负责巡查校园。
3、禁止学生在校园教学区内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值日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出现的上述违规现象。
4、凡是有学生在校,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
5、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或值周教师、值周班学生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疏导。
6、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7、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八)非正常事故:
1、学生在校内发生严重伤害事故,学校立即送学生救护,并通知其监护人,并及时向沧州市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
2、学校一旦获悉本校学生发生非正常事故,将及时向上沧州市教育局汇报详细情况,并备案存档,并协助学生家长做好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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