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教研 > 改革新潮
头条新闻
最新新闻
改革新潮

教育部:坚决反对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

日期:2009-10-27 14:38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687次

教育部:坚决反对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

2009年10月27日08:04来源:新华网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26日的新闻发布会。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 吴晶)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26日在例行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教育部对此态度非常鲜明。

  近日有媒体相继报道了有关浙江立法允许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情况。续梅表示,教育部对有偿家教的问题始终非常关注。教师的工作有其特殊性,需要付出很大心血,投入大量精力。

 
 
从目前全国范围的情况来讲,我国1000多万中小学教师中,绝大多数是兢兢业业、爱生如子,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我们经常被这些普通老师的事迹所感动,他们的事迹看似平凡,却能使人从中体会到教师职业的伟大。

  但是,在极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一种情况,就是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方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

  “这样的行为肯定是影响了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违背了教育的宗旨,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续梅说,“这种行为、这种现象,不但是广大的家长、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也是我们广大的教师所不能容忍的。”

  续梅强调,去年9月秋季开学的时候,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中明确要求广大老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希望各地把这项规范贯彻实施好,同时根据自身特点,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包括教师的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刘海霞)

关注一中官方微信

地址:上海路南侧、狮城公园以南、河北工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 市内公交车16路直达
博川网络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沧州第一中学 Copyright © 2007 免责声明
冀ICP备19016029号-2 沧公备13090302000291

本网由:沧州市第一中学文宣处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