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2016年中考志愿填报须知
1、2016年中考志愿分六个批次:提前批A、提前批B、第一批、第二批、高职批、中职批。考生可以在所需批次下拉菜单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志愿,市区为多个填报,平行录取;各县为单个填报录取,本科高职和中专志愿只有一个,需要选择专业。
2、中招录取工作分六个批次分别进行,对于考生填报的志愿,若上一批次未被录取,不影响下一批次的录取;六个批次的志愿要一次性填报完成,若放弃了某个批次志愿的填报,则不会参与这个批次的录取。
3、对于采取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即按照考生填报的该批次的志愿学校顺序,依次比较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如果成绩在填报的志愿学校的录取线之上,即被此学校录取,以后将不再参与考生填报的其他所有志愿学校的录取;如果该批次落选,并且下一批次填报了志愿,则会在下一批次中继续参与录取。
4、沧州市民办学校(运河区颐和中学、运河区星河艺术中学、东光育才中学、南皮张之洞中学、献县迎春中学、献县宏志中学、黄骅新世纪中学、河间华夏中学)由学校自主招生,考生可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到民办学校报名,外地民办学校除我市统一录取的五所外地公参民学校外,其他由学校自主录取,外地民办学校名单及在我市招生计划见省教育厅网站,此类学校在我市中考志愿中不再填报。
5、沧州市第一中学、沧州市第二中学、沧州市第三中学、沧州市民族中学特长班由学校自主招生,自主录取,中考志愿不再填报。
录取顺序的重要说明:
所有考生请认真阅读填报志愿说明,必须按录取批次认真填报志愿,没有志愿考生不能录取。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严格按录取批次录取,如前面批次学校不想去就不要填报,如前面录取了,考生信息在数据库中做了录取标记,就不能参加后面录取了。对于报考的中高职志愿,先对本地区中高职进行录取,再进行其他院校录取。
提前批A志愿填报说明:
沧州市第一中学“北大班”招收50名学生,“圆梦班”招收60名学生。为平行志愿录取,即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志愿依次录取,比如考生考取了590分,则在录取到590分的时候,该考生第一志愿被投档,若高于所报学校录取分数线,则被录取,不再参与以后的录取,若低于所报学校录取分数线,则该考生第二志愿被投档,依次类推。
“北大班”由学校出资50万元,为全体学生和教师定制了在北大校园进行为期21天的夏令营高端课程,课程内容包括理想励志、社会与科学认知、高效学习方法、综合素质拓展等几个模块,届时将由以北大原校长为代表的知名教授、中科院学者、北京重点中学名师、北大团委组织的优秀学子与师生进行深度交流,和高中三年的线上教学及跟踪辅导。原则上献县本籍学生可具备献县一中“北大班”资格,由献县一中审核录取。
“圆梦班”由江苏中远助学帮老基金负责筹措捐资,招收家庭贫困且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三年内将对圆梦班的学生提供90万元的奖学金和贫困资助,为班主任和科任老师提供30万元的奖金。
沧州市第一中学还将为“北大班”和“圆梦班”每一名同学提供一套国内最先进的云端一体化互动教学平台和定制平板电脑用于辅助教学,并配备优秀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进行班级的教育教学和管理。
“北大班”、“圆梦班”全市考生均可填报志愿,按志愿及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提前批B志愿填报说明:
此志愿为单项志愿填报,即考生如果填报,只能选择列表中的一个志愿。
“3+4”本科为我省推出的“三年中专+四年本科”学制的院校,省考院按照总成绩(语数外文综理综体育共630分)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志愿及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达到招生计划数则不再录取,填报时要选择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
农村实验班的总体招生比例占沧一中招生总计划的30%,招生人数为600人,录入考生由沧一中单独编班,只录取非市区考生。
第一批志愿填报说明:
市区考生可以填报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所选择的学校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沧州市第一中学、沧州市第二中学、沧州市第三中学、沧州市外国语学校(沧州市八中北校区)和外地市公参民(性质为民办,允许收费)学校。沧州市第一中学和外地公参民学校只能选其一进行填报,即如果选择了公参民学校,则就不能选择沧州市第一中学,但可选择沧州市第二中学、沧州市第三中学、沧州市外国语学校(沧州市八中北校区)。录取时按各校公助生指标总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划出一中、二中、三中公助生录取参考线,在公助生录取参考线上分别按各初中毕业学校所分配的指标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分数相同,则再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果学校公助生录取参考线上生源不足,可以降40分(其中民族中学、八中北校区、第九中学、第十中学、第十一中学、开发区中心校、华油沧州学校降50分)录取,如降分仍生源不足,指标上收。
沧州市外国语学校(沧州市八中北校区)高中录取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满额为止。
非市区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志愿填报,可以报本县(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沧州市外国语学校(沧州市八中北校区)或者外地公参民学校。如本县(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有空余招生指标再从该类考生中择优录取,至学校满额为止。
凡想报考衡水第一中学的考生,需提前经衡水第一中学面试合格。其中,在我市招生计划含特长生,特长生由学校自主招生。
第二批志愿填报说明:
市区考生可以填报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志愿依次录取),所选择的院校为本地普通高中。
非市区考生可以填报一个志愿,根据本县(市)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选择志愿填报。
第三批志愿填报说明:
此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一个志愿,为三年中专+两年大专院校及五年制高职院校,填报时要选择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考生可参照《2016年沧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填报。
第四批志愿填报说明:
此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一个志愿,为普通中专学校,填报时要选择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考生可参照《2016年沧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填报。
• 沧招委中字[2016] 2号 关于下达2016年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及录取工作的通知2016-06-13 16:15
• 沧州一中教师进修学习暂行管理办法2015-04-16 17:31
• 沧州市第一中学教学规范和教学管理制度2015-04-1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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