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第五巡视组向安徽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时,专门提到“酒桌文化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要求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开展“酒桌办公”问题治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酒桌文化”这个词看起来是新词,但其折射的问题却由来已久。
曾几何时,酒桌上谈项目办公事、办事要靠吃喝等歪风邪气盛行,觥筹交错之中,潜规则、利益输送等暗度陈仓,出现“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提、可以可以”的现象,“酒桌办公”成为一些干部对上争取项目和资源,对下吃拿卡要、寻租牟利的重要工作方式,有的地方甚至直言“接待也是生产力”。这种风气蔓延起来,正如社会上流传的“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不仅群众不答应,也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等一系列正风反腐的强力举措,干部的吃喝风、拼酒风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但有些地方依然“树倒根存”,在高压态势下,依然有人我行我素、照吃照喝,有的玩起了障眼法、穿上了隐身衣,从矿泉水瓶装茅台酒,到内部食堂超标准违规接待,各种猫腻层出不穷。近年来,干部陪酒猝死的事情时有发生,巡视中发现的“酒桌文化”问题,都说明治理“酒桌办公”依然不能松劲泄气。
“酒桌办公”为何成为顽疾?有思想上的病根,一些干部放不下“不吃喝不办事、不给好处不做事”的错误权力观,把贪图享受、吃喝玩乐当成公职人员的应有“福利”,总是想方设法找酒喝、找饭吃,说到底还是以权谋私的“心魔”在作祟。有权力运行上的问题,有的公务办理不公开、不规范,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导致本应依规依法办的事情,变成了私相授受、权力寻租。
由此可见,治理“酒桌文化”不是一日之功,也难以靠一招见效。各级党委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各种监督制约下运行。如此,政治生态才会从根本上逐渐改善,吃吃喝喝、“酒桌办公”等不正之风才不会反弹回潮。(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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