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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隆重举办“学法知法守法,成长成人成才”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日期:2025-04-10 15:25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52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落实沧州市教育局2025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市级名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作用,助力我校政治教师提高专业能力,由沧州市教育局、沧州市第一中学、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开发区税务局联合主办,沧州市高中政治名师窦新春工作室承办的“学法知法守法,成长成人成才”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在我校隆重举行。

    沧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刘涛,沧州市第一中学党委书记郑文成,沧州市教育局师教科科长刘文华,沧州一中副校长孟祥勇,运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王娇娇,开发区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刘露露以及各县(市、区)高中思政教师、学生共八百余人参加了活动。

    会上,刘涛局长作了讲话。他要求高中思政教师要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方法,运用各种教学资源,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名师工作室作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前沿阵地和重要平台,要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在推动“思政课堂、社会资源”融合方面创新教学方式,开发本土文化,利用社会资源,打造“行走的思政课”,让学生在实践中感悟真理力量。

    郑文成书记代表沧州一中对来参加活动的领导、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多年来沧州一中紧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大思政”教育理念,坚持“以生为本,做有生长力的教育”育人观,扎根沧州大地办教育,开门办思政,培育学生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的核心素养,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

    法治意识是高中思政课的核心素养之一,对学生的终身发展有重大影响。在本次活动中,运河区法院、开发区税务局与沧州市新华书店联合向学校捐赠《民法典》《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书籍,我校政治教师窦新春、刘聪及学生代表杜欣洋、刘雅轩作为校方代表接受赠书。这些书籍将陈列于校图书馆,为师生提供学法资源支持。

    运河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李兆伟做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及诉讼流程》的专题讲座,“侵权责任编”是民法典的重要章节,也是高中政治《法律与生活》的重点难点,李法官不仅对“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等知识做了专业解读,还通过几条法谚对同学们进行了法治教育,“我的权利止于你的鼻尖”,告诉同学们行使权利要有界限,不能侵害他人权利;“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自己被侵权要主动依法维权。

    法警队副队长谢良给同学们介绍了警棍、手铐、辣椒喷雾等法警装备,演示了如何制服情绪激动的诉讼当事人,语言生动,引发学生热烈讨论。

    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侯孟雨指导同学们开展模拟法庭,把一场“真实”的刑事审判搬进校园,同学们化身为法官、检察官、书记员、辩护人等角色,亲历审判全过程,深刻体会司法程序的严谨性与法律法规的威严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给他人带来身体上、精神上的痛苦,自己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模拟过后,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付饶做了《未成年人保护及案件办理程序》的讲座,教育同学们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建立正确的价值观,绝对不能越过法律红线,将来能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开发区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刘露露给师生们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的有关知识,个人所得税如何汇算、有哪些优惠政策,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发挥了个人所得税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勉励同学们认真学习,将来努力工作、依法纳税。

   “当你们穿上法袍,就是穿上了法律的力量;当你们举起证物,就是举起了正义的标尺;当你们宣读判决,就是在定义公平的模样。”这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不仅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量,更激励他们以法律为盾、以正义为尺,做明辨是非的青年,当守望相助的公民。

    沧州一中将持续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以多元活动为载体,解锁更多青春“法”则,让法治教育“走新”更“走心”,为青少年扣好“法治人生”的第一粒纽扣,让学生对思政理论真学真信真懂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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