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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一中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日期:2009-09-17 15:39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694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省市有关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甲型流感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月廷(校  长)

副组长:钱卫军(副校长)   顾新立(副校长)

宋学涛(纪检书记)

  员:常树青(办公室主任)、曹亚会(学生处主任)、马长水(教学处主任)、张欣力(后勤处主任)、刘洪胜(校医)

  责:

        刘月廷(校长)全面负责甲型流感应急处理工作

  钱卫军(副校长):负责教师应急处理工作

  顾新立 (副校长):负责学生、警卫室应急处理工作

  宋学涛 (纪检书记):负责各处室干部、职员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

        主任:常树青

校内疫情上报人:各处室负责人、各年级部主任、

各备课组长、各班主任

学校疫情上报人:吕静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加强学生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跟踪,落实消毒通风措施、增强师生防护知识等途径,采取个人预防,学校预防,家庭预防相结合的办法,沉着、科学、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紧急疫情应急处理

学校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1、发现者在第一时间上报校防控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立即报告市教育局防控办。学校医务室采取果断措施,对异常者和现场人员实施严格隔离,戴上口罩,不准离开。同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相关人员协助异常者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

2、对异常者所处环境的处理,学生处封闭场所、控制现场人员,以待有关专业人员采取进一步措施。学生处、后勤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异常者在校内所接触的人和地方进行调查、隔离、消毒,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配合下,根据情况的发展采取相应的措施。若医院诊断结果证实该病人为甲型H1N1流感病人,则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在专业人员的指导配合下做好对整个校园及有关地方的全方位彻底消毒,并对有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1周以上,待未发现流感症状并经指定医院医生检查确认后方可复课。 

四、临时停课后的措施

因甲型H1N1流感,政府部门及教育、卫生部门要求学校实行临时停课时,立刻采取以下措施:

1、停课前,学生处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并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建立学校与学生及家庭的联系制度。

2、停课期间,学生、家长、教职员工等主动向学校分管的专人报告(学生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向学生处报告;教职员工向办公室报告)其是否出现发热、咳嗽或咽喉痛等流感症状。办公室、学生处专人负责师生每天的健康状况跟踪,掌握每日健康情况。学校办公室向市教育局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学校准备学案和训练案,指导学生学习。

3、复课前,后勤处、学生处对学习、生活、娱乐和工作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4、复课后,各处室、年级部、备课组、班级还应继续加强晨午检和病例报告制度,办公室向市教育局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才可以上学;入学后,须接受体温检测。

 

                                 

                          2009年 9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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