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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一中学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

日期:2009-09-18 08:56作者:lvjing117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6504次

语言文字是交际的工具和信息的载体。推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的一项基础工程,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市语言文字委员会的规定,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中长期目标是: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它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校园用字规范。

  为了切实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形成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学生素质教育和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特制定本规划,具体措施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三、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四、健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要有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班应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班级学习委员),在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学校和各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五、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在教师年度考核、期中教学检查、评选先进、评定职称时,都要将普通话内容列入;

  六、学生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将此列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

七、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水平;

八、对教师进行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培训、教育;

  九、建立校规范用字检查审核制度,加强监督力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负责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对学生的作业、答卷、通知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杜绝出现错别字、异体字、不规范简化字和繁体字。对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在教学、工作和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向全校通报;

  十、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十一、校园广播站每年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5次以上,在校园网、校报上设置专页,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及时报道学校有关工作动态、先进事例;

  十二、在校内设置宣传标语牌及宣传橱窗,在教学楼、图书室、餐厅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十三、加强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系、沟通、协调,积极参加市语委组织的各项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加强学校管理,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员工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全体师生行动起来,才能切实做好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好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为我国新世纪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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