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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开除违反校规学生

日期:2009-09-25 09:44作者:佚名文章来源:燕赵晚报点击数:3862次

对于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但不得责令学生停课、转学、退学或者开除学生。

据《燕赵晚报》报道 昨天(23)下午,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以民主表决方式通过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该《办法》将于明年1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对于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但不得责令学生停课、转学、退学或者开除学生。对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生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严加管教,也可以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办法》还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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