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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实施程序

日期:2007-10-22 11:38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不详点击数:4250次

  


   1、每科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主、监考和考务工作人员到考点办公室报到,考点主任宣布本节考试科目和注意事项。在每场领取试卷之前抽签,确定每组主、监考教师所监考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规定的标志上岗。

2、每科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考点统一发出信号,主考和监考共同领取试卷、草稿纸等后直入考场。主考守护试卷,监考组织考生入场。入场时,要求考生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如书包、文具盒、眼镜盒等存放于指定地点。入场时要逐一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方可入场。每科开考前15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考生进场完毕。入场后,要求考生对号入座。

3、考生坐定后,在第一科考试前25分钟,主考宣读《考生守则》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处罚》及该科考试注意事项。

开考前15分钟,主考在前台面向考生讲以下内容。

1)请将《准考证》放到课桌的左上角,以便查验;

2)桌子上只允许放置考试必需的工具,如有书报、自备纸张、计算尺、计算器、文具盒、眼镜盒、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请举手说明并交来保管,否则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以上工作在考前10分钟结束)。

4、开考前10分钟主、监考当众启封试卷袋,并须认真核对试卷份数、科目,若发现有差错,应及时请示考点主任换取备用袋;如有试卷漏印、重印、错印,也应立即请示考点主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若发生未考试卷错发泄密,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扩散。

5、检查无误后,由主考板书本场考试科目和试卷的页数、题数,统一为:本场考试科目为XXX,试卷总计XX页,共计XX大题,并将这些内容统一写在黑板的左面。如有“更正通知”,请一并书写在黑板右面,用字要规范。

6、开考前5分钟,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分发试卷。发卷结束后,主考宣布:

本场考试科目是          ,共          页,请认真检查:

1)考试科目、页数是否相符,是否有破损、漏页、漏印等。

如发现问题,请举手报告。

2)请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规定的内容,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7、监考教师核对考生填写内容是否与准考证一致。

8、开考时间到,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主考宣布:“开始答题”。

9、考试开始后,主考在考场前台监视,监考持《准考证存根》再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面的照片是否相符。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核对完后在考场巡视。

10、在考试时间内,除考点正、副主任和巡视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主、监考人员和考生均不得擅离考场,不允许上厕所。若遇考生生病等特殊情况,由监考和巡视人员联系,派场外考务人员陪同就医,所误时间一律不补。如因试卷印刷有误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拖延了开考时间,报市招生办同意,可延长考试结束时间,但一般延长时间不超过30分钟。

11、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再进入考场。监考应将缺考卷和空白卷总分处填写“缺考”、“空白”字样,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填入《考场报告单》,并在试卷上填写准考证号。任何人不准带走试卷,参加考试的考生开考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12、主、监考应监视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主考应认真填写《考场报告单》上规定的内容,如实反映考场情况和违纪考生情况。对违纪舞弊考生,主考经考点主任签字同意后,在《考场报告单》上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在作弊考生试卷总分栏内填写作费字样。对舞弊材料要没收交考点主任,重大舞弊情况迅速逐级上报。

13、主、监考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予以当众答复。

14、主、监考须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有权制止除考点主任、副主任、巡视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场。未经教育局招生办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15、主、监考在考场应认真履行主、监考职责。考生若中途退场,由监考检查试卷、草稿纸等无误后,方准予出场,至本场结束,不允许进场。

16、考试终了前15分钟,主考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考试时间。

考试终了时间到,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此时,考点大门关闭、上锁,主考宣布:“考试时间到,请停止答卷,否则按违纪处理。请整理好自己的试卷待收,两臂下垂将手置于桌下。”

17、监考收卷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含缺考卷)的顺序,此时主、监考要特别注意场内情况,对继续答题者要立即制止,当场宣布取消该生该科得分的30%。对仍不停止答题或互相交谈者和带走试卷(必须立即追回)者,均当场宣布取消考试资格。上述情况必须记入《考场报告单》并报告考点主任。

18、试卷收齐后,监考交主考复核试卷,考生出场,在考点内等候,等全部清点无误,由考点主任通知门卫开门放行。

19、监考将答卷的每份试卷按页次顺序粘好两个上角,不得错页或倒粘。尾场空白卷放在最后,交主考审查试卷份数、考号排列顺序,有无倒放、翻放或页次粘错等。

20、答卷连同《考场报告单》等,装入原试卷袋内,主、监考同行到考点办公室,交试卷装封审查人员检查试卷份数,有无页码颠倒,试卷倒放、翻放等,验收合格后,方可装订。

21、草稿纸另行收集打捆,由考点交招办。

22、监考人员离场前,要逐桌检查考场有无遗落试卷,离场时,要关窗锁门,封闭考场。

23、答卷装订时,试卷封面的装订线要与试卷的装订线对齐,《考场报告单》一张对折三次,放入试卷封面装订线内,用统一规格的白线绳从⑴到⒀单线来回装订,绳结头打在⑴处的反面。另一张《考场报告单》交考点办公室。

24、答卷装订后,交验收人员再次检查,如有错装、倒装、压题或考号外露者,必须重新装订。检查无误后方可密封卷头,密封卷头后交由验收人员第三次检查是否密封规范。检查无误后,将试卷入袋按要求密封好,交验收人员第四次检查无误后交考点保密室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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