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客观、准确地反映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成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告一段落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是贯彻群众路线、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目的是真实了解民意,客观、全面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评价活动的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测评内容
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总体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和改进措施情况;整改落实方案特别是集中攻坚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发挥作用情况;落实服务承诺和为师生员工办实事情况;建立完善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机制情况;以及对学校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测评标准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详见《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三、测评人员
主要包括: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职员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离退休教职工代表。
四、方法和步骤
1、制定测评工作方案。测评工作开展前,认真制定测评方案,明确具体的测评时间、参评人员、测评方式和有关要求等。测评方案制定后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测评方案形成后报市委指导检查组审查同意,并及时报送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2、通报活动有关情况。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前,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我校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谋划创新思路举措、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其能够全面、深入了解我校学习实践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形成的新局面、取得的新成效,为搞好满意度测评奠定基础。
3、实施群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测评前,将测评筹备情况和实施测评的具体安排等书面报告市委指导检查组,经批复后再行实施。召开测评大会时讲明群众满意度测评目的、意义,说明填表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采取填写测评表的方式,采取无计名方式组织投票。
五、测评时间
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拟定于9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 学校测评工作由校长兼党委书记刘月廷同志任第一责任人,亲自主持召开测评大会,亲自通报总结活动有关情况,由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确保测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 通过合理确定参评范围、采取多种灵活、方便、切实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有利于干部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确保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3. 做好对测评结果的分析和运用。深入了解掌握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查漏补缺,进一步改进工作,落实整改目标,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4、公布群众测评结果。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布测评结果,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真正把学习实践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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