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读以下文字——
2005年“大学生投毒事件”和“钱学森之问”振聋发聩,引发了我对当时社会道德滑坡和创造力缺失的思索。“唯分主义”的功利思想甚嚣尘上……
2011年在花园学校知行堂,一场《在农历的天空下》课程报告,我邂逅了新教育……
作者对新教育实验的情感以及执着精神是令我敬佩的。但就文论文,这几段文字是有语言毛病的。
第一句“2005年‘大学生投毒事件’和‘钱学森之问’振聋发聩”中,“振聋发聩”就用错了。“振聋发聩”的意思是“发出很大的响声使耳聋的人也能听见,用来比喻用语言文字唤醒糊涂麻木的人”。那么,在这一句中,“钱学森之问”可以“振聋发聩”,“大学生投毒事件”怎么“振聋发聩”?——应该用“令人震惊”。
“引发了我对当时社会道德滑坡和创造力缺失的思索。”这句话没有主语:是谁(什么)“引发了我……”?如果是前面说的“大学生投毒事件”和“钱学森之问”,那就把“振聋发聩”去掉,改为:“2005年‘大学生投毒事件’和‘钱学森之问’引发了我对当时社会道德滑坡和创造力缺失的思索。”这就通顺了。
接下来“‘唯分主义’的功利思想甚嚣尘上”一句中,“甚嚣尘上”也用错了。这个成语的原意是“形容军中忙于备战的状态”,后比喻消息到处流传,议论纷纷。今多用来形容某种传闻或谬论十分嚣张。那么“功利思想”既非传闻也非谬论(它是一种思想观念),怎么“甚嚣尘上”?
“2011年在花园学校知行堂,一场《在农历的天空下》课程报告,我邂逅了新教育……”且不说“一场《在农历的天空下》课程报告”和“我邂逅了新教育”没有连接上——在“我”前面加一个“让”字就好了,单说“邂逅”一词就大错特错。“邂逅”的含义是“不期而遇”,是“意外相遇美好的人或事”。作者去听新教育的报告,一定是有准备的,怎么可能是“不期而遇”?
顺便说一下,近年来“邂逅”一词特别走红,但绝大多数情况下,表达的意思不过是“相遇”,可能使用者觉得“邂逅”更文艺一些,所以不用“相遇”“相逢”,而用“邂逅”,实在让人不解。我看过一篇美国游记,作者的题目是《邂逅美利坚》。我就想,难道作者是被突然绑架去美国的吗?不然如何理解他的“邂逅”?如果是计划中的美国之行,得办护照、签证,还要订机票……有了这一系列“蓄谋已久”的准备,怎么会是“邂逅”美国呢?
平时一些老师写的文章中,类似语病的情况还真不少。当然,有的句子在语法上倒不一定有问题,但表达的意思令人费解。比如——
有老师在文中用“春风十里不如你”来深情表达对学生的爱。我感觉非常别扭。这话出自杜牧“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是杜牧写妓女的。而且这句话是从嫖客的角度看妓女。如果一个小伙子,为了表达对女朋友的爱,说:“春风十里不如你!”他以为他很抒情,却不知道他等于对女朋友说:“我刚才去红灯区走了一大圈,结果没有看到比你更漂亮的妓女!”这不把女朋友气死?我知道语言的运用也在不断演变,所谓“春风十里不如你”的用法也是前几年某文化名人开始的,还有一部电视剧也叫《春风十里不如你》。但比喻义的引申有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如此跳跃式的迁移也太快了吧?当然,生活中有人喜欢用于朋友之间的调侃,或表达某种感情,这是人家的自由,那是没问题的。最早写“春风十里不如你”的这位文化名人也不可能不知道这句话本来的含义,也许他想“创新”,我可以对写作者表示宽容与尊重,但你一个老师用“春风十里不如你”,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是一个男教师说女生,就更不妥了。女教师说女学生也不妥。总之,这句话用在教育上,实在是不应该。
另外,还有一些词语常被误用:“德育教育”(德育即“道德教育”,包含“教育”)、“七月流火”(指农历七月,天气转凉,并非说七月骄阳似火)“差强人意”(勉强使人满意,不能理解为“不能使人满意”)“感同身受”(指感激的心情如亲身蒙受恩惠一样,不能理解为“共鸣”)。
真不希望类似的语言错误,频频出现在老师们的文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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