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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镇西】语言要得体 ——写作微讲座(18)

日期:2021-01-03 10:16作者:李镇西文章来源:镇西茶馆点击数:4282次

有一篇文章写一个三岁的孩子找不到爸爸了,孩子急得逢人便问:“您见到我父亲了吗?”从语法上看,这句话不是病句;从词语上看,也没用错任何词。但我们听了就是觉得别扭。问题出在“父亲”这个词上。一个三岁小孩用“父亲”这词,显然不得体
其实,和“父亲”“爸爸”相同含义的词,还有“爹”“爹地”“老爸”“老豆”“阿玛”“老爷子”“大”“老汉儿”……但这些词是不能随便互换使用的,只能在特定的情境中使用某一个称呼,才叫“得体”。
写文章时的语言得体,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得文章用途之“体”,即你写的文章是做什么用的。因不同的用途,文章可以分为不同的文体:论文(谈策、明道、说理)、公文(规范、宣传、告知)、散文(记人、叙事、抒情)……而不同的文体显然在用语上是有不同要求的。
某学校写给初中生的《团的基本知识》宣传材料,开篇是这样的——
啊,青春正在燃烧,心儿飞起来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普及共青团知识的文章算是公文,用语应该庄重而规范,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文字,就是典型的不得体。
我常常读到一些教育小论文,题目就不得体:什么《那年花开》《美丽的邂逅》《心灵的绽放》《那座山,那条路,那棵树……》之类。文中充满了煽情的句子:“感动的泪水浇灌心灵的花朵,思考的目光点燃思想的火炬”,还有一些故弄玄虚的句子,比如文章第一句便是:“谁能想到,这次意外的相逢,却改变了我的教育人生。”这样语言不得体的文章,在一线老师当中,绝非个别。
第二,得读者对象之“体”,即你的文章是写给谁看的——领导、同行,还是学生、家长?你在动笔的时候,心中要想着受众。不同的人,自然用语是不一样的。这并不是说把读者分为高低贵贱、三六九等,完全不是,这纯粹是从对方接受的角度考虑不同的行文风格和语气口吻。
疫情期间,我为老师们写过一篇演讲稿《请记住这七位英勇“救疫”的中国人》,因为是讲抗疫英雄的故事,所以我就以孩子为对象,直接对孩子说话。后来我还写过一篇《疫情期间的公民教育》,既要讲清楚有关公民教育的常识,又要说一些疫情期间的公民故事,前者主要是对老师讲,后者主要是对孩子们说,这把我难住了。后来我便将文章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写给老师看,严谨而庄重;后一部分说给学生听,平易而亲切。
日常交往中,不同场合不同人,我们说话的风格完全不同。与同事分享经验,向领导汇报工作,同朋友聊天吹牛,给孩子辅导学习,和老婆打情骂俏……肯定都是不一样的语言,就像礼服、便装和睡衣不能随便乱穿。写文章也是这个道理。
不是说学术性或政论性的文章就不能有充满激情的文学语言,比如毛泽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结尾:“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容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
还有马克思《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的精彩驳论:“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
这些都是经典的政论名句,但原文的主要部分依然是严谨的说理而非空洞的抒情,而且这些优美的句子本身也绝非是单纯的文学形象,而是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大多数老师的思考能力和表达水平显然还没有达到这种高度,所以行文还是注意语言得体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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